近日,醴陵公安通过细查深挖,依法打击了一批为非法生产提供场所、设施、设备、电力等违法犯罪行为,揪出非法生产的“帮凶”。

张某云出租民房为非法生产提供场所

2023年8月2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云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经查明,2023年6月起,犯罪嫌疑人张某云为非法牟利,将自家位于王仙镇灌冲村的老房子出租给他人非法生产“狗尾草”烟花,直至被公安机关查获。

付某国出租废置厂房为非法生产提供场所

2023年7月21日,犯罪嫌疑人付某国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经查明,2023年6月上旬,犯罪嫌疑人付某国为非法牟利,将自家位于枫林镇彰仙村的厂房出租他人非法生产“水母”烟花。6月17日,该非法生产窝点发生燃爆事故,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以案释法

为非法生产提供场所、设施、设备、工具、电力、运力及原材料等帮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属于共同故意犯罪。张某云、付某国等人利欲熏心,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将自家房屋出租给他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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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 ? ?源?/?醴陵警方

编??? ? ?辑?/ 彭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