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2月11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改革军官薪金制度的决定》,决定废除现行的军官薪金制度,取消军龄补助金,将军官现行级别改定为国家机关行政干部级别。评定级别,应以干部现任职务、德才水平、现级别和工作、斗争经历,进行全面衡量。同时规定全军副师级以上干部定级,由中央军委审批。报军委审批的定级名单,应于三月底以前上报总政治部。全军定级工作应于1965年5月底前评定和审批完毕,6月1日起全军干部开始执行新工资标准,按新定工资发薪。至1965年3月底,全军副师级干部的定级名单上报总干部部,在军委审批的定级名单中,军队正军级以上干部占较大比重。
1965年2月军队减薪定级工作正式开始时,全军大军区级单位除军委四总部、军兵种与13个大军区外,还有三个相当于大军区级的军委直属学院与一个大军区级军事科学研究机构(军事科学院),本期将专门介绍这三个大军区级军委直属学院与军事科学院领导人在1965年的定级,现推文如下:
一,1965年军队减薪定级时,大军区正职干部与大军区副职干部的定级标准:
1965年2月11日,中央军委决定从6月1日开始共和国军队各级干部由军队级别改套地方行政级别,同时制定了各级基准职务定级幅度表,其中关于大军区副职以上干部的定级幅度,规定如下:
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部正职):大军区级定四级或三级;正兵团级定为五级或四级)
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总后勤部部长、政委,军区、军种、兵种司令员政委(大军区正职):大军区级一般定为四级;正兵团级一般定为五级;副兵团级一般定为五级、六级;准兵团级一般定为六级;正军级一般定为六级,有的可定为七级;
总后勤部副部长、副政委,军区、军种、兵种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兵团司令员政委(大军区副职或正兵团职):副兵团级一般定为六级,有的可定为五级;准兵团级一般定为六级,有的可定为七级;正军级一般定为七级,有的可定为六级;副军级一般定为七级,有的可定为八级;准军级一般定为七级。
二,1965年3月以前军委大军区级院校与军科院领导人名单:
(1),高等军事学院(7人):
院长:陈伯钧(62.9);
政委:李志民(59.1);
副院长:刘忠(61.5),杨至成(62.9-65.5),解方(64.3)
副政委:王宗槐(62.9),林浩(64.3)
(2),军事学院(3人):
院长:张震(62.9);
政委:王平(58.11);
副院长:张藩(58.5)
(3),政治学院(4人)
院长:莫文骅(61.12~65),蔡顺礼(65.5);
政委:孔石泉(65.5任);
副院长:邓逸凡(63.4-65.5);
副政委:孔石泉(61.12-65.5)
(4),军事科学院(6人):
院长兼政委:叶剑英(57.11)
副院长:粟裕(58.12),王树声(59.11),宋时轮(58.12),阎揆要(65.1)
副政委:钟期光(60.12);
三,1965年5月以前军委大军区级院校与军科院20位领导人的军队级别:
1965年2月军队减薪定级工作开始时,军委大军区级院校与军科院领导人共有20人,其中军委常委1人,军委委员2人,大军区正职5人,大军区副职12人。20人在1965年5月减薪定级前的军队级别为:
元帅级(1人):叶剑英;
大军区级(1人):粟裕;
正兵团级(2人):王树声,宋时轮;
副兵团级(8人):陈伯钧,李志民,张震,王平,莫文骅,钟期光,阎揆要;
准兵团级(3人):王宗槐,蔡顺礼,解方;
正军级(5人):刘忠,张藩,孔石泉,邓逸凡,林浩。
四,1965年5月军委大军区级院校与军科院20位领导人的定级统计:
1965年5月,中央军委对副师级以上干部的级别进行了审批,军委三大院校与军科院20位领导人中,评级为行政三级1人,行政四级2人,行政五级5人,行政六级5人,行政七级7人,具体军委三大院校与军科院20位领导人在1965年5月的定级统计与任职为:
(1),元帅级定行政三级(1人):
叶剑英(元帅):军委常委,军事科学院院长兼政委;
(2),大军区级大将定行政四级(1人):
粟裕:军委委员,国防部副部长兼军事科学院副院长;
(3),正兵团级大将定行政四级(1人):
王树声:军委委员,国防部副部长兼军事科学院副院长,按军委委员与国防部副部长的时任军职高评为行政四级;
(4),正兵团级上将定行政五级(1人):
宋时轮:军事科学院副院长,大军区副职,按军队级别正兵团级定行政五级;
(5),副兵团级上将定行政五级(4人):
陈伯钧:高等军事学院院长,大军区正职;
李志民:高等军事学院政委,大军区正职;
杨至成:高等军事学院副院长,大军区副职,按副兵团级中有的可评为五级定行政五级;
钟期光:军事科学院副政委,大军区副职,按副兵团级中有的可评五级定行政五级;
(6),副兵团级上将定行政六级(1人):
王平:军事学院政委,大军区正职,按副兵团级有的可评六级定行政六级;
(7),副兵团级中将定行政六级(3人):
张震:军事学院院长,大军区正职,按副兵团级有的评六级定行政六级;
莫文骅:政治学院院长,大军区正职,按副兵团级有的评六级定行政六级;
阎揆要:军事科学院副院长,大军区副职,按副兵团级一般定六级定行政六级;
(8),准兵团级定行政七级(2人):
王宗槐(中将):高等军事学院副政委,大军区副职,按准兵团级有的可定七级定行政七级;
解 方(少将):高等军事学院副院长,大军区副职,按准兵团级有的可定七级定行政七级;
(9),正军级定行政七级(5人):
刘 忠(中将):高等军事学院副院长,大军区副职,按正军级一般定七级定行政七级;
林 浩(少将):高等军事学院副政委,大军区副职,按正军级一般定七级定行政七级;
张 藩(中将):军事学院副院长,大军区副职,按正军级一般定七级定行政七级;
孔石泉(中将):政治学院副院长,大军区副职,按正军级一般定七级定行政七级;
邓逸凡(中将):政治学院副院长,大军区副职,按正军级一般定七级定行政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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