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石红星
记者从广西柳州市残联获悉,为提高残疾人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残疾人教育公平,自治区残联开展“阳光助学”——残疾学生接受中高等教育资助工作,欢迎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积极申请。
资助对象为遵规守纪的广西户籍持证残疾学生,具体为今年获普通全日制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录取并接受教育的在校残疾学生;没有享受过“阳光助学”教育资助的历届中高等教育在校残疾学生。获特殊教育全日制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录取并接受教育的在校残疾学生。
广西教育学院、广西开放大学、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和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盲人学历教育)为自治区残联联合办学点,在上述联合办学点就读的残疾学生,已按相关文件享受专项资助,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内。
资助标准为,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含博士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普通专科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普通中专、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元,高等特殊教育院校本专科残疾学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特殊教育学校高中、中职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
资助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请于今年9月开学后一周内,到户口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广西2023年“阳光助学”—残疾学生接受中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特殊教育院校就读的残疾学生,需每年入学后凭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或学费缴纳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交资助申请。
符合条件的柳州籍残疾学生,可向户口所在县区残联咨询和申请。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