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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400人(湖北可报)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上海人才竞争力,大力培养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党政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现决定在部分高校开展上海市2024年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上海干部队伍结构需求,2024年选调400名左右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对象包括(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北京大学等44所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中央财经大学等30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

(三)华东政法大学等29所本市高校特别优秀应届毕业生。

同时,在以下两类高校试点招录选调生:

(一)中国科学院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新型研究型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国(境)外高水平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高校范围参照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可直接办理落户的高校名单。

选调职位一般为上海市市级和地区机关职位(具体详见职位简章)。选调专业类别具体分为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等六大方向。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9年9月<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6年9月<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9月<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4.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5.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6.报考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方向需具备相应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管理方向不限专业;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其他条件

报考者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此外,华东政法大学等29所本市高校特别优秀应届毕业生,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

2.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三、选调程序

(一)公告发布。选调公告及政策问答由各选调高校网站公布。

(二)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各所选调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23年9月8日10:00至9月23日中午12:00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shacs.gov.cn/Link/2024061xd.htm)进行网上报名,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每名考生只能选择综合管理、政法、信息技术、财经、城市建设、卫生健康中的一个类别方向报考。考生根据职位简章填报志愿,可以在市级志愿或十六个地区志愿中至多选报两个(不涉及具体职位),志愿分顺序先后。

(三)高校审核信息。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后,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及时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推荐,重点审核考生的党员身份、学生干部经历、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等情况。

(四)笔试资格审核。经高校审核后,市委组织部和区委组织部按照选调生选拔标准要求分别进行择优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获得笔试资格。每位考生仅可有一个志愿被审核通过,如考生的第一志愿被审核通过,则不再对其第二志愿(如有)进行审核。国(境)外高水平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招录单位进行择优审核。

(五)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3年10月14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于2023年10月24日10:00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六)笔试。笔试计划于10月28日在上海、北京两地同步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笔试测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对国(境)外高水平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增加全球视野方面的考察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七)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与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于2023年11月13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八)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计划于11月下旬在上海举行。

面试通知及有关要求计划于2023年11月中旬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将不再另行通知。

安徽省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848名(湖北可报)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聚焦解决乡镇机关专业型、实用型公务员招录难题,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工作。全省计划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8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以后出生);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的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限报本县此类职位,且须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3日9:00至9月8日16:00。

(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各市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

(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安徽省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报名后至9月10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于9月11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9月21日至9月23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报考者,可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9月12日至9月14日期间,按要求报送所需证明材料,经与国家相关平台数据比对、审核无误后减免笔试费用。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普通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时间和科目为:

9月24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2.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测查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工作相关专业知识,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时间和科目为:

9月24日 9:00—11:00 《综合知识》

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3年度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笔试考试大纲》和《安徽省2023年度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地点:各市职位报考者考点设在所报考市(广德市、宿松县职位的报考者分别在宣城、安庆市考点考试),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市、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者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五、面试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部分职位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结构化小组面试等方法。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公告。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