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奚钦 通讯员 孙丹)8月30日,宁陕法院综合审判庭在办理的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中,通过办案法官的积极沟通调解,不仅解了原告张老汉多年来的心结,也化解了原、被告之间长达13年的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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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原告张老汉与被告李四、王五分别签订林地流转协议,将原告名下的两块林地分别以10000元和6000元的价格流转给被告,由于双方对协议理解存在分歧,在签订协议后双方即产生了矛盾,原告张老汉遂于2021年起诉到宁陕法院,要求确认双方之间的林地流转协议无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所提交的证据不充分,未能达到证明其诉讼请求的目的,因此判决驳回原告张老汉的诉讼请求,张老汉对此判决结果不服,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经过一、二审的审理判决后,张老汉不仅没有解开他的心结,反而更加加重了他对这个案件的执念,于是在今年,他变更诉讼请求后又来到法院起诉,请求二被告按每亩400元补偿流转费差价,共计61880元。经过审理,承办法官让张老汉充分发表了意见,了解到他的执念所在,然后会同两名人民陪审员,分头给原、被告双方做释法明理和思想疏导工作,最终解开了张老汉的心结,由二被告当庭分别补偿原告1000元,双方握手言和。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顺利化解了双方长达十几年的纠纷,更是让原、被告几家关系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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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对宁陕法院的调解工作都非常满意,拿到补偿款后,原告张老汉更是握着办案法官魏富军的手感谢道:“谢谢你们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不但帮我要回了补偿费,还修补了我们几家的关系,这才是人民的好法官!”(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