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宋墓杂剧雕砖考证

常之坦

《晋阳学刊》 1985年

一九五八年,垣曲县古城农民在建房掘基时,发现了一座北宋时期的墓葬。墓室为八角穹窿顶砖券仿木结构建筑。幕门南向,正对墓门的北壁上,用青砖雕成四抹格扇门,东西两壁雕有人物像与花纹图案,门左侧有杂剧雕传五块,皆为平面浅浮雕(未发现墓志,在墓穴内同时发现了一个磁碗与一盏磁油灯,均为宋磁)。这一组雕砖,构图别致细密,刀法刚劲纯熟,线条流畅豪放,无滞涩之感。三个杂剧角色,各个情态传神,富有个性,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是研究宋代雕砖艺术和戏剧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垣曲宋薯杂剧雕砖五块中(原物现在垣曲县文化馆收藏),三块为杂剧演员,两块为乐伎雕砖,每块上都只有一个人物,高均在50厘米左右(图片见封三)。它与河南偃师墓出土的宋杂剧雕砖相比较,略有不同之处。这五个人物,有三个在表演,两个持乐器演奏。这种形制;应是宋杂剧早期的一种演出形式。南宋周密《武林旧事·乾淳教坊乐部》有杂剧三甲的记载,一甲有五人或八人。而垣曲宋墓出土的这五个杂剧演员,正好是一甲。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我们先来考查一下这组杂剧雕砖人物的扮装和使用砌末等情况。

左边第二人,头披短发,身穿圆领长袍,腰束带,紧衣袖,脚穿靴,左臂搭有软巾,作叉手状,两脚分开作施礼状,演员为女扮。它同河南偃师墓雕砖中的第二人有相似之处。叉手为示敬的姿势,它所扮角色,应是杂剧三甲中的‘戏头’。据周密《武林旧事·乾淳教坊乐部》“杂剧三甲”条有“戏头”, ‘引戏’等名目。‘戏头’,在艳段演出时,担任某种职务者。这个杂剧演员与此角色相同。据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九“上寿”条载;君臣饮酒时,诸杂剧色“自殿陛对立,直至乐棚。每遇舞者入场,则排立者叉手,举左右肩,动足应拍,一齐群舞,谓之(接曲子)”。可知宋杂剧中确有这种舞姿。

右第二人,头戴卷角幞头,身穿圆领长袍,腰束带,右手藏入长袖,向前伸曲摆动,左手执竹竿子,双脚上下踏步与右手相互应,作踏舞状,应称参军色。它是宋代宫廷乐舞的引舞人。指挥舞队进出场,因手执竹竿,也称作“竹竿子”。据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载:担任此种职务的是“参军色”,异名为“竹竿子”。它的任务主要是在乐舞节目开始前,念诵骈语一段,介绍内容,指挥舞队进场(称为“勾队”),表演完毕,又念骈语向观众致意,指挥乐队出场(称为“放队”)。垣曲宋墓中这个雕砖人物,与此记载亦相符。

中间演员,头戴卷角幞头,穿圆领大袖长袍,腰束带,脚穿靴,左手提起长袍衣角,右手挥扇,左脚尖点地,与右脚相互配合,作踏舞状,他与右边的演员正在相互对舞。垣曲雕砖中这一执扇作舞蹈状演员,其舞姿与侯马金代董氏墓杂剧俑左第四人相同。由此可见,这是宋金时期杂剧演出中的固定身段造型。这两个演员当正在“接曲子”,同偃师雕砖左边两个演员的表演也类似。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偃师宋墓杂剧砖雕有五个人物,分别雕于三块砖上,而垣曲宋墓雕砖上的,三个杂剧演员分别雕在三块砖上。戴卷角幞头两个相互对舞的演员,是一个情节。而叉手示敬的杂剧演员,又展示了另外一个情节。

据南宋吴自牧《梦梁录》载:“先做寻常熟事一段,名曰‘艳段’,次做‘正杂剧’,通名两段。”耐得翁《都城纪胜》也载宋杂剧上演时,“先做寻常熟事一段,名曰艳段。”所以我们认为,叉手示敬意的女演员,是先做寻常熟事一段,扮作“戏头”,应称之为“艳段”,而相互对舞的两个杂剧演员,手执竹竿者应为“引戏”,则为“正杂剧”演出。这与《东京梦华录》记载北宋杂剧演出时分为两段完全相符。

三块杂剧演员雕砖两旁,各有乐伎雕砖一块,每块砖上雕乐伎一人。左边的乐伎,头戴幞头,面部留有长须,身穿紧袖长袍,脚穿靴,两手托着拍板,双脚分开作站状,正在聚精会神地拍板。右边的乐伎,头戴幞头,两目圆睁,身着长袍,衣袖紧襄,右手执鼓棒,左手,(已残)面前置放大鼓一面,身子向前倾斜,正在全神贯注地击鼓。这两个乐伎,各为紧袖,明显是为方便演奏而设制。

《东京梦华录》卷九“上寿”条,于“教坊乐部”中特别标明鼓手的穿戴:“击鼓人背结宽袖,别套黄窄袖,垂结带,全裹鼓棒,两手高举互击,宛若流星。”击鼓人需套窄袖这一点,在图中得到了印证。

两个乐伎与杂剧演员并列一排,看来他们正在为杂剧演出伴奏,或者一同演出。按苏轼《集英般乐语》曰;“勾杂剧;金奏锉钝,既度九韶之曲;霓裳合散,又陈八佾之仪。舞缀暂停,优伶间作。再调丝竹,染剧来欤!”明确标示出杂剧上场时要奏丝竹。又《梦梁录》卷二十“妓乐”条言杂剧中“先吹曲破断送,谓之把色。”则杂剧前先奏曲,乃“断送”杂剧人出场,演奏人则称“把色”。

《东京梦华录》卷九“上寿”条载:女童队采莲舞入场:“参军色作语向队,杖子头者进口号,且舞且唱,乐部断送〔采莲〕讫。”杂剧盖仿舞队之例。由此知道,演员出场后念诗踏场,同时乐队奏乐断送。因而垣曲宋墓的两块雕块乐伎,应称把色,是代表乐部担任杂剧演出时断送之职。它与三名杂剧演员组合,简洁地说明了宋杂剧当时演出的情况。

由上述考查可以得出;垣曲宋墓出土的这组雕砖人物,应是北宋杂剧演出无疑。同时还看到北宋杂剧的演出,其服装一般是仿照当时的生活常服,但进行了一些美化装饰。这些装饰特别表现在幞头的形制和簪戴上,以此区分角色和人物身份。演员角色大致可分为庄重与滑稽两类,他们在妆扮上有着明显差别。各类演员有一定的固定动作和情态表现。道具方面已有少量小件使用,一般是将生活器具带进表演,或者也稍有夸张性加工。总之垣曲宋墓出土的杂剧雕砖堪称宋代杂剧演出情况的又一形象资料。

垣曲古城宋幕出土的杂剧雕砖,与河南偃师县酒流沟北宋蒸出土的杂剧雕砖相比较,形象多有异趣和地方特色。而共同处则是戏曲发展到宋杂剧时期所表现的共有的时代风格。我们知道,北宋时期,戏剧艺术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重要阶段。其表现主要为;专业化的演员队伍出现,角色分工日趋复杂完善,但这方面文献记裁不多,北宋杂剧的演出情况,尚难窥见全貌,因此,垣曲宋墓杂剧雕砖的出土资料就更为珍贵。(本文雕砖实物资料承垣曲县博物馆吕辑书同志提供,特此感谢——笔者附识)。

(作者工作单位:山西省戏曲研究所)

温馨说明:本平台目的在于集中传递全国各县考古成果,不作为任何商业目的,转载请注明出处。我们敬重和感谢原创作者,凡未注明作者姓名的文章,均因无法查获作者所致,敬请原作者谅解!如有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或同行告知,我们将及时纠正删除。图文编辑校对过程中难免出现错误,敬请读者批评指正,我们将及时纠正修改。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