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在的很多大龄男青年来说,想要寻找一位陪伴终身的伴侣真的是太难了,除了需要一笔不菲的彩礼钱之外,难得还需要购买房子、车子等硬件,才可以把女方娶回家。当然,一些女方为了利益,甚至会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件上添加证件的名字才肯结婚。
正因为有了利益的诱惑,于是就有一些别有用心的女人,借着结婚为诱饵进行骗婚,其中不乏一些利用法律的漏洞,来故意挑战男方的底线,以达到霸占财产的目的。面对这样的女人和骗局,自古以来就有,并被大家称之为“仙人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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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省唐山市的滦南县一退伍军人邸某,回到家乡参加了消防考试,在本地成了一名消防员。并且还谈了一个女朋友,两个人非常相爱,但是女方的家长认为小邸的工作太过危险了,最终选择了分手。
之后,小邸一直拖到了快三十岁了,家长建议他回老家找一个对象,小邸直接就去了县里的一个婚介所里,婚介绍所的王老板看着小邸着急的样子,心想这是赚大钱的机会来了,于是让其交188块钱的加急费,介绍了一个25岁的漂亮女孩王英。
但是,小邸没想到自己从此已经跳进了一个巨大的圈套里面,等着他的将是三年的牢狱之灾。第二天小邸专门借了哥哥的车,约好了跟王英见面,两个人吃了饭之后开始散步,之后是坐在车里互相聊天表达好感。
小邸本来由于父母催婚,也想早一点解决自己的婚事,觉得王英跟自己挺合适的,就对王英说了一句“我觉得我们挺合适的,要不就直接在一起吧”,王英的脸变得通红,她也对小邸很满意,于是就点了点头,然后轻轻地“嗯”了一声,于是两个人就在车里发生了关系。
之后,小邸突然特别感谢王老板,于是就从微信上给王老板转了500块钱的红包以表示感谢。没想到王老板收了红包,晚上突然告诉他说:“王英说她被你强奸了,而且她一直都没同意和你在一起,还说要到法院去告你强奸。”
当小邸再次给王英打电话之后,对方却拒绝接电话了,最后王老板假装帮忙协商,让小邸补偿5万块钱给王英,这件事就算了。小邸一下子哪有那么多钱,只好先给了老板2万元,结果老板说不给完另外的3万,派出所就要抓人了。当然,最后的结果就是小邸被判刑三年。
在监狱里很多警官都希望小邸认罪,从而获得减刑早一点出来。但是小邸说:“但是想要减刑,首先必须要认罪。但是,减刑的代价是我这个没有犯罪的人,承认自己犯了罪,在我的内心深处,很不符合我的真实想法和意愿,我想要的是还我清白。”
之后,在小邸服刑完毕之后,但是就算服刑结束,小邸依旧不认罪,并且出狱后坚持申诉,终于在2021年12月16日,经过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市中院对小邸相亲强奸案进行再审,最终刑满释放的小邸被判无罪,婚介所的老板王某和控告小邸的王英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由此,可以联系最近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跟河北相亲当天的强奸案有类似之处,一个是订婚后发生关系,一个是相亲当天在车里发生关系,两个案子男方都是通过婚介所认识女方的,发生关系后女方都没有直接报警,而是等了几天最终因男方没有满足女方的赔偿而报警。
最关键的一条就是无论在房间发生关系,还是在车内发生关系,均没有打斗痕迹,被害人身体上也没有任何伤痕。刑法上有一个无罪推定的原则,同时被告人不需要证明自己无罪,应当由被害人和公诉人来证明被告人有罪,如果证据不充分就应当判决无罪。
大家都知道山西大同订婚后婚房内,男方发生关系被控告强奸的原因,是因为女方要求男方在婚房的房本上加自己的名字,再把订婚时先给了10万元彩礼钱之外,把剩余的10万给了女方,等于是房产加20万彩礼钱先要到手才肯撤案。
很多网友看到这一幕纷纷认为,大同婚房强奸案的男主有点冤枉了,可惜的是在女方的诱导下通话记录竟然承认了自己强奸的事实。而当地民警的执法水平也有待提高,不能仅仅是按图索骥式执法,社会在进步,骗子变得聪明了, 所以法律也有待更新。
大家对于这样的相亲和订婚后发生的强奸案有什么想说的,你认为山西大同的女子是否应该判处敲诈勒索罪呢?欢迎跟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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