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昌邑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征集辖区范围内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配合开展好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期间(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1.医疗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的腐败问题。

2.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药品、器械、耗材“带金销售”等腐败问题。

3.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谋取利益的腐败问题。

4.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

5.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

6.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二、举报受理方式

(一)电话举报。0536—7116111。

(二)网络举报。微信关注“潍水清风”公众号,找到“微举报”模块,点击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或进入阅读页面下方的“码上举报”专区,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举报页面。

(三)来访举报。地址:昌邑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大厅(昌邑市奎聚路149号),请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来访时间为工作时间。

(四)来信举报。地址:昌邑市奎聚路151号,昌邑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编:261300。

三、举报提示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和证据应尽量详细,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件形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旁证材料,以便核查。

(二)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构和扩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

(三)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