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峰律师刑事辩护研究

刑事拘留的概念: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实践中还有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人。司法拘留是指在诉讼中,对于严重妨碍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诉讼参与人以及其它人员采用的一种强制性处分。

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先行拘留的条件:①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②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③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④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⑤有毁灭、伪造或者串供可能的。⑥不讲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⑦有流窜(跨市县)作案、多次(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两人以上)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程序:①异地执行拘留,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当地公安机关配合。②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具拘留证。③回到管辖地后24小时内,送看守所,在看守所内讯问,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的拘留期限:一般是3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辩护中“黄金37天”就是上述3天延长到7天继续延长至30天+7天检察院批捕时间

被拘留后为什么要第一时间委托辩护律师?

1、当事人被拘留后家属不知或者不清楚所犯何事,辩护律师则有权像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以及案件相关情况。

2、当事人缺乏法律相关知识,被讯问时有可能作出不利于自己的陈述,一旦口供被固定,后期辩护工作更加艰难。此时,辩护律师可在被拘留的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向其讲解所涉罪名的法律规定,并告知其在诉讼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使其在接下来的讯问中如何在不违背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供述。

3、辩护律师可以在会见、了解案情后,通过专业的判断,如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条件的,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律师可向检察院提交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

辩护律师的工作:必须第一时间会见、了解案情,通过分析,①如认为不构成犯罪,向侦查机关提交《关于XXX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②如犯罪事实清楚,但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联系侦查机关是否延长了羁押期限,及时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③如有受害人的案件,想法取得受害人联系方式,在侦查机关见证下积极去的受害人谅解,提前准备好《刑事谅解书》。④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在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没有成功,而侦查机关已提请批准逮捕后,可向检察院提交《关于建议对XXX作出不予批捕决定的法律意见书》。⑤逮捕后,向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