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北京弘赫国际体育中心

四、支持单位

北京市体育基金会

五、赞助单位

北京天航瑞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六、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3年10月21日-22日

(二)比赛地点:北京弘赫国际体育中心

七、比赛项目

(一)郊区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二)城区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三)单项比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嘉宾组单打

八、比赛分组

(一)团体项目:

1.男子团体:

(1)25-39岁组男子团体

(2)40-49岁组男子团体

(3)50-59岁组男子团体

(4)60-69岁组男子团体

2.女子团体:

(1)25-39岁组女子团体

(2)40-49岁组女子团体

(3)50-59岁组女子团体

(4)60-69岁组女子团体

(二)单打项目:

1.男子单打:

(1)25-39岁组男子单打

(2)40-49岁组男子单打

(3)50-59岁组男子单打

(4)60-69岁组男子单打

(5)70岁及以上组男子单打

2.女子单打:

(1)25-39岁组女子单打

(2)40-49岁组女子单打

(3)50-59岁组女子单打

(4)60-69岁组女子单打

(5)70岁及以上组女子单打

3.嘉宾组单打(副局级以上领导,不分性别)

九、参赛资格

(一)凡北京户籍或在北京工作、居住的乒乓球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现役运动员除外)。

(二)北京户籍参赛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参加比赛,非北京户籍的运动员需携带在北京工作的社保缴纳证明、居住证等组委会认可的证明材料参加比赛。

(三)以单位、俱乐部或个人自由组队均可报名参加团体赛。

(四)凡30岁以下(含)的乒乓球专业运动员(以2020年1月1日后在全国运动员注册系统乒乓球项目注册过为准)均不得报名参赛。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本组别的年龄规定。

1.25-39岁组198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2.40-49岁组1974年1月1日至1983年12月31日出生;

3.50-59岁组1964年1月1日至1973年12月31日出生;

4.60-69岁组1954年1月1日至1963年12月31日出生;

5.70岁及以上组195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团体比赛允许大年龄(跨年龄组合)参加小年龄组比赛,单打比赛不得跨年龄组。

(六)嘉宾组单打比赛不分性别,参赛资格为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嘉宾组单打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为50岁以上者(197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七)报名团体赛的单位必须冠以俱乐部、学校、社区或单位名称。

(八)团体比赛以报名单位所在地区分城区、郊区报名,同一团体禁止同时报城区组和郊区组比赛。

(九)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3-4人。

(十)参加团体赛的队员,也可报名参加单打比赛。

(十一)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和其代表队的比赛资格。

十、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2022年及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比赛:

1.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根据报名队数采取分组循环赛,各组出线队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取单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第一名至第四名具体名次。

2.两个阶段均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每场团体比赛五场三胜制,出场顺序为:A—X,B—Y,C—Z,A—Y,B—X。

3.每场比赛为3局2胜,11分制。

(三)单打比赛:

1.单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根据报名人数采取分组循环赛,各小组出线运动员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取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第一至第六名具体名次。

2.单打比赛每场比赛为3局2胜,11分制。

十一、奖励办法

各组别根据报名队数或人数确定录取名次及奖励:

1.团体队数在24个队以上(含),录取前四名;单打人数在48人以上(含),录取前六名,并颁发证书及奖金,团体前三名颁发奖杯,单打前三名颁发奖牌。

2.团体队数在16个队至23个队之间,单打人数在32人至47人之间,录取前三名,并颁发证书及奖金,团体前三名颁发奖杯,单打前三名颁发奖牌。

3.团体队数在8个队至15个队之间,单打人数在16人至31人之间,录取前二名,并颁发证书及奖金,团体前二名颁发奖杯,单打前二名颁发奖牌。

4.团体队数在8个队以下,单打人数在16人以下,录取第一名,并颁发证书及奖金,团体第一名颁发奖杯,单打第一名颁发奖牌。

5、获奖者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奖金金额见附件。

十二、报名办法

(一)男女团体每队限报4人。

(二)个人报名参加单打名额不限。

(三)团体赛事服务费200元/队,单打赛事服务费30元/人。

(四)团体和单打报名截止日期10月13日17:00以前。

(五)凡报名者须在报名后缴纳赛事服务费,未缴纳赛事服务费的,报名无效。

(六)报名方式:扫下方二维码添加报名联系人进行报名。

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联系人加入本次比赛联系群,以便及时接收比赛安排等相关通知。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13621114332(微信同号)

十三、参赛要求

(一)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参赛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天气和地理等方面的情况,量力而行参加比赛。

(二)所有参赛人员必须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自行提前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70岁组参赛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数额应达到30万以上),否则,不允许报名参赛。参赛人员报名时,必须出示保单原件。

(三)70岁以上人员另外提交一个月内由地方出具体检资质单位开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必须包含心脑血管相关指标正常的数据;

(四)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与承办单位签订《自愿参赛安全责任承诺书》。

十四、裁判与仲裁

比赛裁判长、裁判员及仲裁由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选派。

十五、其它

(一)比赛器材

球台: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的比赛用台。

乒乓球:银河钜力三星乒乓球H40+。

(二)如团体报名队数不足3队,单打报名人数不足5人,取消该组别并于低一个年龄组,合并录取名次。

(三)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四)北京市乒乓球运动协会根据中国乒协有关规定,向比赛成绩符合规定者授予业余一级运动员称号。

本规程最后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奖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