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报道,2023年8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诉中国画家叶永青侵害其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叶永青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并在《环球时报》中缝以外版面向原告西尔万发表致歉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支付原告赔偿金人民币500万元。此前,西尔万本人8月31日也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消息称:“经过4年的等待,我们赢得了在中国的审判。”

此案中的被告叶永青在中国美术界有一定名望,百度网搜查显示,他不仅拥有四川美术学院教授、中国当代艺术院艺术总监的头衔,也是创作者、策展人、艺术组织者和评论人。在北京,重庆、昆明、大理和英国伦敦、泰国清迈都建有工作室。在多个国家举办过个人艺术展和艺术群展,获得过多项国际、国内奖,被誉为中国当代艺术界的代表性人物。然而,2019年2月,叶永青权威遭到了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的质疑,他在当地多家媒体上发文称,中国艺术家叶永青在超25年时间里,剽窃了其87幅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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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这个消息令国人惊愕不已,谁都不愿意相信,世人眼中的名画家能干出这么丢人的事来。但事实就是这么残酷,打脸毫不留情。当年叶永青被曝抄袭后,他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明显心虚地表示,自己正在争取与这位比利时艺术家取得联系,并称赞西尔万是对他影响至深的一位艺术家。

后来叶永青是否联系过西尔万,我们未见下文,倒是他现在被西尔万以抄袭其画作、侵犯著作权的名义起诉成为被告并败诉的事实,已经传得沸沸扬扬。表面看目前只是一审判决,在司法程序上似乎还有翻盘的空间。但在公众眼里,此案即使上诉也是白费,因为叶永青的画作显示,其抄袭行为已经明目张胆到了接近照搬的程度。即使是完全不懂美术绘画的人,也能一眼看出二人作品整体存在高度重合。正如原告西尔万所说:“鸟、鸟巢,鸟笼、红十字架、飞机……一切都在那里!除了我的名字,否则看起来根本就是一样的。”

抄袭是一种文化瘟疫,过去多存在于文学领域。虽然绘画也有照搬别人作品的,但那不叫抄袭,而是作为一种学习手段的临、摹、仿、抚。当然,也有人为了牟利而以假乱真,却从未有人将临、摹、仿、抚的画作署名说成是自己的,起码还能坚守盗亦有道的底线。没想到时代发展至今,有着悠久绘画艺术传统,产生了众多优秀画家的中国,竟然有人抄袭别人的画作,而且还是无耻地抄袭国外艺术家的画作。今年4月,一名英国艺术家也曾在社交平台上发帖称,中国美术学院油画系教师徐某骋剽窃了她的作品。此后调查证实,这个徐某骋在过去十年间,涉嫌大量抄袭国外艺术家的画作。

艺术界抄袭丑闻频发,如果这种事只发生在那些涉世未深的美术系学生身上,倒也不便苛责,可以看作是他们在学习中误入歧途。但对叶永青、徐某骋之类的人来说,不仅身为成名艺术家,而且还是肩负教书育人的高校老师、教授,为了名利竟不择手段,不顾脸面地去抄袭国外艺术家的作品。这种行为不仅反映了他们艺术道德缺失,人格低下,还有损中国艺术家在世界艺术领域的声誉。再说严重一点,也有辱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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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两起抄袭、剽窃事件中,还有一个特别滑稽的现象,被抄袭者差不多都是名不见经传的国外“小众艺术家”,并非业界精英,其艺术作品市场交易价值并不高。奇怪的是,一经中国艺术家的抄袭、剽窃后,身价立即暴涨。国美老师徐某骋剽窃的作品,售价高达10万美元。而被叶永青抄袭的西尔万作品,在“抄袭”事件前。可查的交易价格只有6000欧元。西尔万当初在举报中就说过,抄袭作品的市场交易价,高于原作近100倍。资料显示,叶永青抄袭作品的交易价格件件都超过百万人民币,有的甚至高达六百万以上。这究竟是艺术鉴赏标准的差异,还是我们的市场有人炒作,有不可告人的交易黑幕呢?但不管是哪一种原因,现在叶永青的抄袭行为已经是板上钉钉,不知那些买家们会作何感想?花几百万买来一件抄袭作品,在心里还有那么香吗?

艺术作品抄袭现象的产生,除了暴露出创作者原创能力的缺乏外,其主要的原因还是名利思想作祟。殊不知,在互联网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抄袭、剽窃这种掩耳盗铃的把戏很难瞒天过海。叶永青、徐某骋事件的发生,再次警示我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除了艺术家本身的良知和自律外,更应强化法律层面的保护与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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