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83﹝2023﹞85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昆山锦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反《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处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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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锦忆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23日,法定代表人沈永刚,住所:昆山市千灯镇宏信路4号。该公司曾因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发报告,2023年6月13日被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昆市监案字﹝2023﹞0833035号。(记者 杨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