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热搜榜上出现一个词条,让人很是尴尬:#劣迹艺人的历史作品还能不能收看#
很多人都觉得,这破规矩能不能改一下,一个人的过错就让整个剧组背锅,单封杀她一个人以后不让出来就行了拍好的剧做错了什么人家辛辛苦苦几千号人就因为一个人毁了?
众所周知,劣迹艺人是指从事过违法或不道德活动,且被曝光的一类艺人。
在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2014年9月29日发布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中提到,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决抵制违法失德艺人的不良言行,不得邀请其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
那么劣迹艺人的历史作品还能不能收看呢?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一些人认为,历史作品是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它们记录了一个时代的历史、文化、社会背景等信息,具有重要价值。因此,即使某个艺人在后来被曝出有劣迹行为,也不应该影响他们过去的历史作品。观众应该有权选择是否观看这些作品,而不是被强制性地抵制或删除。
另一些人则认为,虽然历史作品具有重要价值,但劣迹艺人的行为违反了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和制裁。如果观众继续收看这些艺人的作品,会助长不良风气的传播,也会给其他艺人错误的示范。因此,观众应该自觉抵制这些作品,不能给劣迹艺人任何复出的机会。
但,也有一些人则认为,成龙搞出来了私生子,还说只是犯了天下男人犯的错,这样违反公序良俗的事,是不是也应该封杀他的作品?
古天乐年轻的时候和人去偷车,抢劫,坐牢一年,是不是也应该封杀?刘晓庆偷税漏税在看守所坐过一年牢,是不是也应该封杀?
吴京因为酒驾受到过行政处罚,是不是也应该封杀?
还有,某些老戏骨,有人婚内出轨生了私生子又不闻不问的,有人出车祸找人顶包的,有人被jc查到身上有违禁品被传唤甚至拘留的,有人酒驾被拘过的,有人tsls坐牢出来的……
这些人至今还很活跃啊,而且都是大前辈,又怎么算呢?
综合来看,劣迹艺人的历史作品是否应该收看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一方面,历史作品是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具有重要价值;另一方面,观众也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和选择,不能给劣迹艺人任何复出的机会。
因此,在选择是否观看时,观众应该权衡利弊,做出自己的判断和选择。同时,相关机构和媒体也应该加强监管和管理,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和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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