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三名旅客买了一份35元的自助餐,三个人一同食用,工作人员发现后提醒是按人头收费的,其中的男子就回怼,表示老太太一个人吃不完浪费食物,当工作人员说那可以少打一点时,男子非常不满,于是发视频指责工作人员的态度。

三名旅客假期旅游,路过一个服务区时,其中的一位老太太有点饿了,于是就买了一份35元的饭,而这里是实行自助餐收费制的,老太太的家属帮忙用托盘打了一些饭菜,托盘装得满满的,老太太看到饭菜就说自己吃不了这么多,而陪同其一起的两名亲属就提议一起吃一点,于是三人就一起吃一份饭了。

这时过来收拾桌子的一名工作人员看到了,于是就上前提醒这三位旅客,她说这里是自助餐厅,吃饭是按人头收费的,一份35元的自助餐是不允许三个人吃的。

而其中的男子听到工作人员这样说,非常不满,于是语气非常的不好,对工作人员说叫她的领导过来。工作人员说叫领导来也一样,是35人一份饭只能一个人吃。

男子继续反驳道,老太太一个人吃不完,倒掉可惜,所以我们都帮忙吃一点,省得浪费,这有什么不对吗。

这理由说得确实是好 ,不过对于自助餐来说,实行的是吃多少拿多少的规定,于是工作人员就说那你可以少拿点了啊,为什么拿这么多。

没有想到男子并没有认识到他们这么做有什么不妥,反而吼向工作人员,说我们付多少钱打多少,我们吃多少用你管吗。

男子觉得工作人员的态度非常不好,还发视频想指责对方。而工作人员称男子录像也没有用,可以让大家评评理,到底是我行为不好,还是你行为不好。

男子很不服对方指责他们行为不好,说我们什么都没有说,就这样好好的吃饭 ,是你不让我们吃,指责工作人员叫她自己看自己是什么行为。

对此有的网友表示,这顾客是不是不知道什么叫自助餐,别说喊领导,就是报警也得把钱补上,这顾客挺猛,网爆自己。

还有的网友说,有理不在声高,也不是谁拿手机谁有理,自助餐就是按位收费,吃不起就不要吃,人家是自助餐,如果去饭店你一块钱的一百个人吃也和人家没关系,可是人家是按人算的,吃自助餐哪怕你吃一口也是按人算。

还有的网友说35的自助餐在市区也玩不起吧,高速服务区这价格可以了,哪怕全素自助餐,不管这一份自助餐打多打少,你进门就该按人头算钱了,咋对付一份饭菜还车轮战了,真是丢人。

一、不知道是不是男子没有注意到是自助餐,还是不懂自助餐的规定,即使是不懂,在工作人员提醒后,应该及时解释,停止吃饭的行为,让老太太一个人吃,而不是觉得自己有理而指责对方。

让人更不理解的是,明明工作人员已经解释35元的自助餐只能一个人吃,男子却觉得是工作人员不讲理,不让他们吃饭,反而要发视频曝光,这确实是有点无知了 ,这是要曝光自己的行为。

二、该服务区的餐厅是自助餐餐厅,已经表明35元是一个人的份,男子一家进入餐厅吃饭,就是和餐厅形成消费服务关系,那就应该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吃饭按人头来算,而不是付35元3个人吃。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既然该服务区已经规定是自助餐,标明了35元一个人的费用,那么35元就只能一个人吃,如果三个人吃就违背合同的约定了。

三、男子这样的行为本来就已经不对,工作人员提醒反而大喊大叫,甚至是要录视频要曝光该服务区,其行为已经扰乱了服务区自助餐厅的秩序,是违法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致使他人无法安心学习、工作、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如果该服务区要追究男子他们的行为,他们很有可能是会被处罚的。

出门在外,要消费时仔细看清楚对方的规定,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不消费,一旦同意消费就按照别人的规矩来履行义务。

男子的行为,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