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一名退伍军人,手持残疾军人证,想要免费乘坐公交车,可万万没想到,公交车司机竟然蛮横的表示:“来交钱,我不管这事,你这证在我这里不好使!不交钱那就下去!”

事情发生在黑龙江哈尔滨的街头。根据网传的视频显示,事发当时,一男子从公交车上来后,并没有第一时间缴费,而是拿出了一本证书向公交车司机出示,并直言这是残疾军人证

原先这名男子是一名退伍军人,想要通过该证书免费乘坐公交车。

公交车司机是一名中年男子,见到男子拿出了证书,显得一脸的茫然,而后直接要求男子买票。

刚开始,男子以为是公交车师傅不懂这个政策,便向公交车师傅进行了解释。万万没想到,公交车师傅直接蛮横的表示,自己不认可这个证书,让男子必须交费。

男子觉得对方不可理喻,便拍照了视频,而后直接上传到了网上。

网友:1元钱谁也不缺,但这1元钱代表着对退伍军人的尊重

对此,网友众说纷纭,有网友认为:“1元钱谁也不缺,但这1元钱代表着对退伍军人的尊重,这个司机师傅,也应当下岗了。”也有网友称:“通过现象看本质,这样的事情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绝不仅仅是个人因素那么简单,而是背后公司的培训不到位。”

律师:公交车司机在男子出示证件后,仍旧强制男子购票,违反了法律规定

@以案普法 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读。

根据《伤残抚恤治理办法》第13条第1款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也就是说,只要持有这个证书的,那就是在服役期间有过特别贡献的英雄,他们的权益容不得任何人侵犯。

其次,《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6条第2款规定,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也就是说,持有该证书者,可以在市区范畴内,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所以在本案中,男子要求免费乘坐是没有人任何问题的。

而公交车司机在男子出示证件后,仍旧强制男子购票,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48条规定,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

逾期仍未履行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因不履行优待义务使抚恤优待对象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面对公交车师傅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相关部门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也要对运输公司予以处罚。

(帮帮团综合二三里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