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冰身上开始出现奶香味,是在1940年春天那阵子,女儿甜宝带来的体香。

这香气本该出现在妻子杜春晓身上的,然而她总是尽量不碰这孩子,只有在喂奶的时候,才勉强拿起一块布头,把婴儿的脑袋连同自己的身体都遮起来,就这么撩着衣裳前襟,苦着脸喂养着甜宝的嘴巴。这一幕在夏冰看来近乎残忍,因为杜春晓的乳头总是出血。

某一日,杜春晓终于不必再喂奶了,甜宝可以适当喝一些米粥,还会对他笑一笑。可是只要换到杜春晓来抱,她便不停哭,嘴巴张得大大的,似乎亲娘就是个瘟神。所以杜春晓一般情况下都是躲得远远的,看着哭到快窒息的女儿,然后朝夏冰努努嘴,示意他来处理。

荒唐书铺已经不那么荒唐了,它相当低调地开在广州郊外某条摸乳巷里,与青云镇的巷子极像,只不过有了婴儿的气息,人们会不由自主地嗅到店主的人情味儿,于是来借书的也多。这里热,杜春晓从未度过如此漫长的盛夏,终日敞着领口,头发冒着浓重的油气,须拿一柄折扇拼命摇动来驱散。桐木柜台烘得温温的,手捂上去,好比捧住了甜宝湿淋淋的后脑勺,又硬又暖。在青云镇积存的湿冷,正一寸一寸地从她身体里抠出来。分娩的辰光,医生就讲过,甜宝的头颅太大,卡在产门上了,要推回去,剪一刀,再拉出来。

当时她以为自己快死了,便恍恍惚惚地点了头,那一刀下去,只听见空空的湿响,也不觉痛。事后,她觉得,应是这里的火热气温驱走了痛感。

那以后,杜春晓便不敢仔细看自己的身体,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愿意抱甜宝。她无法向夏冰解释原因,也鲜少再与他同房。所幸他并不在意这些,甜宝哭闹起来似洪水猛兽,半刻不消停,他忙于应付孩子,也愈来愈少认真看她。为此,她默默松一口气,洗浴的辰光偶尔瞥到肚皮上坑洼如老牛皮,背后便有些发凉,这是她?塔罗牌可没有跟她讲过,分娩是这样子惊心动魄的过程,且后患无穷。

所以杜春晓宁愿长时间待在书铺里,手中握一把牌,鼻孔里微微漾起海水的咸气。港口便在不远处,人人闻得到。这条村里,到处都是与她一样闲散的女人,坐在脏兮兮的港边织渔网,抑或拎鸡仔似的拎着自己的仔,往学堂走去。她们的男人都在海上漂,每次出海好比死别,也不晓得还回不回得来。因未来随时会有变故,她们都憋得面孔焦黄,一张口便有一股咸腥气冲出;唯独二四寨的阿姑们脸皮依旧红白淡出,有一种诡异的嫩光。

所幸,书铺把她们与杜春晓隔开了,界限分明,这些女人再怎么空寂也不会来借一本书,她们多数是不识字的,纵然识得几个,也还达不到看完一部《会真记》的水平。书铺是杜春晓的私人领地,若有人跨得进来,说明他或她都是知心人,也没有必要深聊,只要浅浅几句,淡淡数眼,她便能窥视到他们的灵魂。

这个女学生,两条腿弯弯的,是盆骨撑得太开,必是遇到过不好的事体了;她摆了一张恶魔牌。

那位老先生,很学究的样子,眼镜不停往鼻梁上滑,肩膀缩得很高,必是畏妻的;她摆了一张女王牌。

还有这一位,瘦高个的苍白男子,腰间鼓鼓,应该是藏了一些利器,从黑礼帽檐下边看人,必是来找麻烦的;她摆了一张死神牌。不知道为什么,她隐约闻到了类似玫瑰的芳香。

“杜小姐,上头要我来提个醒,江南人士在这里早晚水土不服,还是要趁早离开。”苍白男子跟她讲这话的时候,唇角不停抖动。该是长年习惯于恐吓之类的工作,已不晓得要如何平心静气地与人交流。

“到哪里去呢?”杜春晓表情木木的,“上天入地不成?”

“上天,你们一家三口都不肯的,还是入地吧。”男子轻轻点头。

书铺后方隐约传来甜宝的哭声,哭得杜春晓心里一紧。

“可地下暂时容不下我们一家人呀。”她强笑了一下,这是生平头一次,她觉得怕。

“难说。”男子拈起她手上的死神牌,反复查看,“也可以到水地去,江海河溪,也是地面上的大洞呀,多少人都埋进去了。”

杜春晓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她不响,随手点了一支烟,抓了抓满是油垢的头发。

“就这么定了,谁都莫再倔,让上头放心,你们也放心。”

男子把死神牌放下,径直走出了铺子。

杜春晓拿起死神牌,露出牌底下的两张船票。

“待我们不薄,二等舱。”杜春晓笑了一笑,把船票收进了兜里。

那两张船票,新新挺挺、方方正正,她看了一眼,竟是去台湾的。这令她有些高兴起来,如今世道已是乱到百无禁忌,据说一张票值两根大黄鱼,可见“上头”是不惜血本,要把她剔出自己的地盘。

“为什么要去那样的地方?无如再找找别的方向,甜宝还小,漂洋过海的......”

夏冰讲这话的时候,嘴唇都是白的。

“由不得我们,如今……”杜春晓看一眼他怀里的婴儿,鼻涕口水已糊了她一脸,“算是人家手下留情的。”

她手往衣袋里一插,指头传来一阵刺痛,是船票的一个尖角伤了她。

连夜收拾出两只箱子,跌跌撞撞走到六堡港码头,两个人坐在相邻的两个水泥墩子上,只待天一亮便上船。

夏冰的一只手,轻轻托住甜宝的头,跟杜春晓讲:“她刚才笑了一笑,看见没?”

她站起身,拿出一包烟,走得远远的,站到一个逆风口处,便开始掏口袋找洋火。

咦?洋火呢?竟没有带上?她心里愈加焦躁起来,这已经是今天碰上的第二件倒霉事体了。她的牌便捂在胸口的位置上,硬邦邦的,仿佛戳在了心尖上。

杜春晓事后回想起来,也幸亏是碰上了那位看起来高深莫测的男子,令得她百无聊赖的人生得以重新洗牌。

男子将一支焰色冶艳的洋火递到她面前,她想也不想,垂下头点燃了香烟,深深吸入肺部,再缓缓吐出来,这一记,便把一整日的烦闷都吐光了。

待再抬起头来,才看清男子的真面目。黑礼帽压住眉宇,眼珠子亮得跟狼一样,鼻翼两侧的阴影结了冰,特别深浓,嘴巴好看,两角像上翘的元宝;双排扣的西服像个大塑胶袋,套得松垮垮的,两条腿被下摆遮去了大概有四分之一。

“等船?”

“等船。”杜春晓仔细看他的笑容,总觉得哪里不对,那团火光恍惚间有照亮他脸上的一点小秘密,是什么?

“一家人?”他冲着夏冰与甜宝在夜色中的剪影抬抬下巴。

“不认识的。”此时此刻,杜春晓是真恨不得与那对父女没任何关系。

“福和号不大呀,未曾想还有那么多人在等船。”他又笑一笑。

逆风扑来,杜春晓的香烟灭了,她看着他,没有讲话。

他很识相地掏出洋火,又点了一根。杜春晓这才看清爽了,脸上的“小秘密”系一块朱砂色胎迹,就生在左眼下方,帽子挡不牢的。

“先生,你既知道我在讲谎话,怎么还聊得下去?”

她明白,自己不是那种看起来特别容易招露水情缘的女人,所以只能往不好的地方去想这种际遇,或者是上头的人不放心,派了人来盯着她上船?

男子脱下帽子,竟是光头皮的,惨淡月光把他的脑袋照得清清亮亮。

“不想讲自己的事,都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那先生你呢?想不想讲自己的事?”

他微微笑,那块朱砂的颜色很深很深。

“你不讲,其实我也知的。”杜春晓哑着嗓子笑了两声。

“我不讲,你怎知?”

她将手伸进胸前的衣襟内,摸到了带有体温的那副牌,反正船还未靠岸,玩一下游戏无妨。

男子洗牌的手势,杜春晓很欣赏,他一只膝盖顶在地上,拿另一条屈起的大腿当台面,洗了三次牌,将它交到她手中,手指很长,她能触到他虎口的硬茧。

过去牌——正位的倒吊男

“原来先生您也是苦出身,一世讲的都是奉献,做牛做马的命。”

她对他满手的茧子充满了敬意。

他不响,只是默默听。

现状牌——正位的隐者,倒位的世界。

“恭喜啊,如今已是功成名就了,只不过出的恐怕是恶名,但是看起来先生你也不介意的。恶名也是名,几多人都是沧海一粟,没看清个样子便被浪打沉下去了。”

她要去翻未来牌的时候,他伸出手,迅速压住她的手背。

“何以见得?”

猜中了?她内心一阵狂喜,本事还没丢尽嘛。

“我怎知呢?是牌这样讲的。”

她自然不会跟他坦白,是那套不合身的西装,那块朱砂胎记,让她起了疑心的;西装不是他的,这个人一世都没有用过真正属于他的东西;胎记形状如凤展翼,她只在哪里瞥过一眼,便永不忘记。

未来牌——正位的皇帝

她略有些吃惊,这张牌,她选得随意,却总是非常蹊跷地命中了靶心。

“懂了。”

男子直起身来,拍了拍膝上的灰土,背对着她,望向墨蓝海面。

原小凤,绰号凤爷,江苏昆山人士,在上海滩屡犯奇案,包括震惊全国的“中汇银行大劫案”,他带着三个小弟持枪闯入,轰烂了两名收银员的脑袋,把人质一个个吊在银行大门口进行处决,以此换得一辆车,带着两箱金条逃之夭夭。各租界巡捕房耗费了全部人力,却怎么都抓不到他,三天之后,美琪大戏院的幕布拉开,掉下三具死尸,正是他的三名同伙。杜春晓对这桩案子并未挂心,上海滩更大的事体都出过,只是通缉令上的画像却映在她脑子里了,也是去的美琪大戏院,要看美国片《美月琪花》,夏冰去买花生,叫她在门前等一等,她无意中一抬头,正对上通缉令;那张脸,那块朱砂记,便有了印象。

怎么?凤爷也要逃去山高水远的地方?杜春晓松了一口气,因不是冲着她来的,便都不怎么重要,哪怕同船坐的不仅仅是家眷,还有满手血腥的悍匪。

梁玉棠痛恨坐船,船是她一世的噩梦。

三岁那年,她第一次有了永世难忘的记忆,便是在船上;父亲带她去绍兴,坐乌篷船,桨一摆,水波便往后头一圈圈划开去,她看得欢,两只小手便往水面上伸,身体拗得厉害,两条绵棍似的腿猛一蹬,整个人从老妈子怀里滑脱,落了水。

身体沉入河中那一刻,她浑身发烫,眼睛里边落满了碧绿的水珠。她尚无死亡的概念,只是脑中无故出现了许多的空白点,想掸掉,却越掸越多,口鼻里泛酸,呼吸已近停滞。她只能猛力地摆动着双腿,直到感觉到左脚被什么东西绞了一下,变得滚烫,随后便失去了知觉。

所以梁玉棠的童年记忆,便是从“失去”开始的。

那以后,梁森的女儿便打出牌子,绝不走水路。然而这一次,她却穿着齐整,头戴一只挂网纱蓝色礼帽,掩着整张脸,登上了福和号。

上船之前,梁玉棠反复提醒自己,已经长到二十四岁了,没有哪个老妈子抱得动她了,她可以自己走路,虽然得整个身体往右侧倾斜,肩膀耸起,把任何一条平坦大道都当成崎岖路来走。可是至少,她不会再落水了,抑或讲,能避免一切落水的可能性。佩嫂总是把一块帕子,一把短刀,一根尼龙绳,装进随身背的猪皮挎包里;粗壮的臂膀和黑红的面膛仿佛在告诉所有人——她不仅仅是个侍女,还兼任了保镖的工作。

纵使梁玉棠想跳进水里,佩嫂也会用五爪金龙的姿势把她牢牢抓在手里,一如梁森抓着她的命运不放。

清晨的光线模糊中带有一点桃红,梁玉棠远远望住那艘铁锈色的船驶进来,船身磕碰岸沿的时候,她那条残缺的腿都能感觉出一点震荡。更要命的是,还未登船,她已经闻到了脏味儿,讲不出是从哪里散发出来的,就是闻起来很脏;是船尾甲板上那些乌黑黑的筐子?站在船顶上冲她淫笑的水手?他们吹起口哨,脸上一律有被海风刮伤的痕迹,粗糙不平的皮肤里挤满了下等人的污垢。

“现在的船,都造得跟野兽似的,又脏又臭,还喷烟。不知怎么会有人愿意待在上头。”梁玉棠望住舱顶上的那两杆大烟囱,皱紧了眉头。

“铁造的,比较稳当,不用怕。”李孟存握紧了她的手。

她一阵恶心,把手抽了出来。她已经能想象上船那一刻,还得踏过那些分不清是油污还是痰迹的东西,路经挤满了平民的三等舱,一步步踏上铁架梯,进入一个相对封闭的小空间里。一想到这些,她便不自在,无如跳进河里去,让水底的机轮再绞烂她另一条腿吧!

但是她更厌恶李孟存,他生得俊俏又怎样?斯文过了头,为了炫耀留洋身份,还要架一副玳瑁边浑圆眼镜,镜腿插入打了发蜡的、僵硬的鬓角;那发蜡扯紧了他整张面皮,让他看起来比女人还要光洁白嫩。

当初梁森是怎么跟她讲的?

“要不就跟他订婚,要不就自生自灭。”

自生自灭?梁玉棠想笑,她的生与灭若真能自己掌控,倒也是好事。

想到这一层,她便把胳膊往后伸,拔下一只发夹,咬在嘴里,蓝色帽子缓缓从她头皮上滑下来,她抓起快要溜到背上的帽子,用力往福和号的铁梯抛去。

帽子在风里打了两个圈,落到海面上,一直浮着,也不大晃动。

佩嫂想也不想,便要走过去捞,刚跨出一步便扑倒在地,梁玉棠手里那根包银头拐柱紧紧点住了她的右脚脚背。

“去捡。”

“啊?”李孟存怔住了,看看水里的帽子,再看看未婚妻。

“去捡啊,别耽误了上船。”

船上的水手们口哨更响了,笑得震天动地。

“小姐,要不要帮你捡啊?”

“捡了要有奖赏的。”

“奖什么?”

“一个KISS啦。”

“做你的大头梦啊!”

水手们的身体在栏杆上磨蹭着,他们就是谁都不放在眼里,是最没有禁忌的蝼蚁。

“去啊!”

佩嫂忍痛站起来,退后,扶住了梁玉棠,二人径直掠过李孟存,登上了铁梯。

上面的水手们叫得更欢了,他们终于发现这位千金大小姐是个跛子,生得细皮白肉的女残废,让他们愈加热闹起来。

李孟存咬了一下牙,脱下皮鞋,蹑手蹑脚地踏入浅水区,冰爽的海水让他有一些受用,于是奓着胆子,又往前蹚了几步,可是每蹚一步,帽子便漂远一些。他只得停住,站在原地,将身体微微前探。

头顶有什么东西砸来,如疾风扫过,他吓得一个踉跄,跪倒在水里,抱着头颅不停发抖。

水手们疯狂了,他们拍着手,发出凄厉的尖叫,跟盘旋在尸体上的乌鸦一样。

李孟存抬起头,看着不远处那只蓝帽子,正缓缓压入水浪里。

他蓦地听见,一众尖笑里有梁玉棠的声音,“嘎嘎”的,比恶魔更肆意。他咬紧了嘴唇,下意识地将手伸进西装内侧口袋,掏出一块帕子,随即怔了一下,将帕子放回去,拿衣袖擦了擦眼镜上的水珠。

“真是处处有戏看。”

梁玉棠身后的女人在说话,她转过身,看着对方。那是个奇怪的女人,头发胡乱地挽在后脑勺,穿着烟灰色对襟长袍,因为长久不洗的缘故,几乎看不出布料材质;面目略有些臃肿,眼睛倒是很亮。她皮肤并不太好,但又不像是常年劳碌落下的隐患,更似疏于涂面霜的结果,口脂也剥落了大半。这个女人身后的男子倒是面皮白净,只是黑眼圈特别重,看起来很累,手里还抱着一个婴儿。

下等人!

梁玉棠当即给出了判断,对于不穿丝绸的人,她都不放在眼里。

“别多话,快走啦。”

夏冰拿脚踢了踢杜春晓的脚后跟,杜春晓仍是笑嘻嘻的,指了指梁玉棠:“要她先走上去呀。”

梁玉棠气极,欲抬脚,身体却在下坠,所幸有佩嫂托住。

“人蠢的时候可断不能去欺负别人,尤其还是行动不方便的金枝玉叶。”杜春晓笑得更开了。

佩嫂在后头狠狠瞪了杜春晓一眼,提一口气,架住梁玉棠,将她硬往上推去。

杜春晓回头冲夏冰挤了挤眼,他忍着怒气,别过头去不看他,这一别头,便见着底下还在水里扑棱的李孟存,一手拿帽子,西装浮在海面上,里头的绸衫也是湿淋淋的,紧贴胸膛,头发上还挂了一缕破渔网。

水手们的笑声几乎要冲破云霄。

去死!去死!去死!

梁玉棠心里只想到这两个字,事实上,她的毒咒总能实现:十岁那年,在学堂里听课,身边的女生只看了一下她的腿,便转身去跟另一个女生交头接耳,她默念这两个字,没多久两个女生便从学堂里消失了,听闻是在回家的路上被人敲烂了脑袋,剥下裙子,光着下体挂在电线杆上,死相惨不忍睹;十四岁那年,初潮,医师登门诊治,也是架一副眼镜,鼻尖高高的,听诊器滑过她的胸间,她的心亦跟着猛跳了一下。去死……她竟也发出这样的心声。次日,医师的尸体体石库门底下被发现,一双手都被砍去了;十八岁那年,她迷上了爵士乐,终日摆弄唱片,请了一个乐队到家里来给她庆生;那黑人钢琴手好死不死喝了些酒,连续弹错两个音,她当即便希望他“去死”。如其所愿,钢琴手未走出她的宅子,便死在花园的水池里,额上开出了一个血洞……

眼前这个女人的下场,也一定要如她所愿才好。

所以梁玉棠奋力抬起那条完好的腿,往上迈出一步,又再迈出一步。她相信,很快地,跟在后面的几个孽障就会被清除。

杜春晓与凤爷的再相逢,系在二等舱的过道上。船尚未开,似是要再等一个什么“大人物”。二等舱四人一间,两个高低铺,挨着墙面的床沿缝里塞满了烟头,地上的毛毯不晓得原本是什么颜色的,如今看起来是一摊摊油污组就的“泼墨图”。冷却的烟头散发出淡淡的焦油味道,这勾起了杜春晓的瘾头。

“我出去一下。”杜春晓抓起手上的拎包,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客舱。

夏冰没有回应,冷着一张脸,把刚刚熟睡的甜宝放到下面的床铺上,将两只箱子都搬到了上铺。

一出客舱,夹着咸味的空气便扑面而来,令杜春晓浑身松快,她摸出了烟,再一翻拎包,还是找不到洋火。这个时候,一团洋火在她跟前再度绽放——又是凤爷。

两个人倚着栏杆,看下面那些送行的人,他们推推搡搡,努力辨认自己的亲友在哪个位置上,表情都格外动人。

“凤爷,你可晓得什么叫萍水相逢?”杜春晓吐出一口烟,缓缓开了腔。

“晓得?你果然是南方来的。”凤爷挑了一下眉,帽檐底下,仍是那张被胎记装饰得略显狰狞的面孔,却又意外的漂亮。杜春晓心里清楚得很,她喜欢漂亮的男人,尤其是带一点儿邪性的,多年以前,她就是被一个英国人的邪性征服了。

“萍水相逢,是个极唬人的词儿,很多人和人的际遇,都是有渊源的。就像你我,都有些目的,你的目的,我不晓得,也不想管;我的目的呢,是要躲过一些风浪,不得已的,才得先进到风浪里去。”

凤爷点点头,他抽烟的姿势,应该可以撩拨许多美女的心。

她只得拼命仰着头往前探,尽量不去看他:“这种萍水相逢,我终究也不太受用,凤爷就自己玩自己的吧。”

他跟她看的是一个方向,但她有感觉,自己在他的余光里。

“你在怕什么?”

他问。

她怔了一下,不晓得要如何回答,脑中浮现的是那张皇帝牌。一个穷凶极恶之徒,是怎么会摊上这样的牌的呢?

“怕我自己的事情,别人都顾不来的。”她只能绕过话锋,给自己一个台阶。

“哦,是么?”

他直起身,把烟蒂狠狠摁在栏杆上,这动作暴露了他的本性。

待凤爷走掉,杜春晓才慢慢转过身来,往船舱里走。

进了船舱,她愣住了,凤爷手里,抱着她的甜宝。

杜春晓狠狠盯了一眼夏冰,夏冰完全察觉不到她的怒气,他正在上铺抱着两只箱子睡觉,鼾声如雷的。

“这是你的女仔呀?好可爱,将来一定是个靓女。”凤爷手里的甜宝,居然还在笑。

“是,当然是靓女。”杜春晓强笑了一下,走上前,用极自然的姿势向甜宝伸出双臂,欲将她抱回来。

孰料凤爷却折过身去,对着窗口,还轻轻哄拍了一下甜宝。

“这样的靓女,要去台湾咯。”

杜春晓缩回了手,坐到他对面,看着他,突然哈哈笑起来。

凤爷终于转回了身,看着她。

杜春晓捂着肚子,笑到快喘不过气:“对不起啊,我一看到男人抱孩子,便想笑。我是她的亲娘,却总也抱不好孩子,我老公却抱得特别好。这世道是怎么了?男人不像男人,女人也不像女人了。”

“听起来,你是不大喜欢孩子?”

“嗯,恨不得掐死!”杜春晓眼睛里掠过的阴冷,仿佛能割伤甜宝。

凤爷想了一想,站起来,把甜宝交还到她手上,又坐回到对面的床铺。

“你不必这样演戏的,我没有理由伤你们一家。”

她相信,又不太信。

“接下来,请多多关照了。”

说罢,凤爷往床铺上一躺,翻了个身,便不再动。

杜春晓背上的鸡皮疙瘩全起来了,这个人居然跟他们同房,十来天的行程,说长不长,却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接下来是什么情况,她真不敢想。最可恨的是,甜宝一到她手上,仿佛心有灵犀一般,即刻哇哇大哭起来。

“怎么了?”

上铺的夏冰醒了,揉着一只左眼,往底下探出头去。

舱门“咣”一下开了,一个金光闪闪的人影冲将进来,满头乱发,香水味“呼”一下涌满整个房间。

“杜小姐在不在?杜小姐?”

那人影安定下来,喘着气,大胸脯快要顶到脖子上了,她那两道眉,画成了葛丽苔·嘉宝的形状,又细又弯,像贴上去的;唇膏紫紫浓浓,下嘴唇上有一条薄缝;那对分得极开的眼皮,贴着蝶翅一般夸张的假睫毛,几乎要刺到眉头。

“我是。”杜春晓又振奋起来了,这船上居然有人认得她,可见她已名声在外,倘若再拿起私家侦探的买卖,肯定能赚不少吧。

凤爷仍旧一动不动,缩在床上,倒是夏冰,听到“杜小姐”三个字,便“嘣”的一声跳下床,从杜春晓手里抢过甜宝,抖着身体走来走去。现在,妻子终于不再是第一位了,孩子才是他的全部。

“你出来一下,赶紧的!”

杜春晓这才看清楚对方的全部,那个女人身上的金褛气势逼人,长得不算特别漂亮,抑或讲,那种漂亮完全是脂粉与行头堆出来的;然而她又是格外吸引人的,应该会被不少男人视作“尤物”,腰那么细,一看便是鲸骨束身带勒出来的,乳房那么坚挺,也让杜春晓由衷地羡慕。甜宝早在几个月前便吸光了她身上全部的女性魅力,她的双乳,现在简直就是丝瓜袋。

“出去可以,告诉我你是谁。”

“艾丽丝,记住了没?嘚瑟死你了还。”

不承想,这“绝世美人”还操着一口东北腔呢,杜春晓立马便喜欢上她了,她就是特别爱那些跟她完全相反的女人,尤其简单直率的那一种。

艾丽丝抽烟的姿势,跟杜春晓、凤爷,都不太一样;她拿出一只象牙嘴细长烟管,装上来自英格兰的“老虾”,抽起来咝咝作响,有种奇特的优雅,跟她的东北口音极不搭调。

“你甭问,我给你讲还不成?扎肉说你会上这条船,让我在这儿等着你。”

扎肉啊?杜春晓脑中掠过这位青梅竹马的脸,自打幽冥街一别,也不晓得这位职业骗徒又混迹到哪里去了。

“说什么谎话呢?”杜春晓抽出一张愚者牌,放在嘴边,“你总不能是为了跟我在船上见面,才特意做了这里的歌女吧。”

“哎呀,你咋知道我在这儿卖唱咧?”艾丽丝瞪大了眼睛。

“我有牌,牌会讲嘛。”杜春晓笑笑,不想解释那么多。

那香水味,那浓重的行头,那铿锵的嗓门,那一看便与上流社会不搭界的华丽,还有那与百乐门红歌妓相似的扭摆腰肢的幅度,一切的一切,统统让她泄了底。

“我说姐,其实你错了。”艾丽丝狡黠地一笑,眼睛眯起来的辰光,暴露了她的年纪,眼角堆起的皱纹已多得不像话了。

“那还有什么隐情?”

“不但是扎肉告诉我你要上这条船,也是扎肉给你弄的船票,给我安排的这个唱歌的活儿。懂么?没想到吧?傻眼了吧?”艾丽丝得意扬扬地扭了扭屁股。

杜春晓越发喜欢她了,真好,这船上现在有两个让她特别中意的、有意思的人了;至于是善是恶,她并没有那么在意,这个世界,有趣的人太少,要珍惜的。

“那扎肉这么精心的安排,是要我干点儿啥呐?”她刻意学着她的东北腔玩儿。

“替我报仇啊!那还用说?”艾丽丝双眉高挑,脸上燃起了一把怒火。

“报仇?向谁报仇?”

艾丽丝一把拉过杜春晓,把满嘴的烟雾喷进了杜春晓的耳孔里:“看到你对面躺着的那家伙没?你有空的时候,帮我弄死他。”

笑容僵在杜春晓脸上,怎么都化不开。

艾丽丝要“弄死”凤爷的原因很简单,三年前,凤爷带着一帮人去到上海一家珠宝行打劫,艾丽丝的姐姐在那里挑结婚用的金饰,就这样被殃及了;间中不知哪个匪徒的枪走了火,引发一阵尖叫,其中艾丽丝姐姐叫得最响,凤爷想也不想,便一枪送她归了西。

“杜小姐,你在上海滩名声可响呢,把洪帮都给弄得晕头转向。也是该我运气好,碰上你的发小,这才搭得上你呀。无论怎么弄死他都成,要我怎么配合也都成!毒死?打死?推进海里淹死?随便您来。关键就是得让他死透咯!”艾丽丝愈讲愈兴奋,半条假睫毛都脱落了,挂在眼皮上随风飘摆。

“等会儿。”杜春晓的头有点儿大,“按这意思,也是扎肉把原小凤安排跟我住一个舱的?”

“那可不咋的?”

“安排同住,就是为了让我弄死他?”

“那可不咋的?”

“所以说,扎肉对我目前的处境很了解,知道我已经生了孩子,一家三口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呢?”

“那可不咋的?”

“即便如此,扎肉也要千方百计派任务给我,让我转行做个杀手?”

“那可不咋的?”

杜春晓内心一阵欢腾,不愧是青梅竹马,了解她骨子里不安分的热血,她自己也晓得,如果一直待在荒唐书铺里,守着度日如年的荒唐人生,她恐怕只会早死。

“成,答应你了!”杜春晓拍了拍艾丽丝的肩。

艾丽丝开心地跺了一下脚,道:“谢谢姐,姐放心,钱一个子儿不会少你。”

“等会儿,一个子儿不会少我,那是多少钱?”杜春晓不承想扎肉还替她谈好了行刺的价钱。

“三根金条,一个两克拉石头。对不?”

艾丽丝从金晃晃的褛袍下拿出一根同样金晃晃的黄鱼,塞到杜春晓手里:“定金。”

杜春晓哭笑不得,只是下了个决心,倘若再碰上扎肉,必定要给他点儿厉害尝尝。

不晓得为什么,杜春晓开始害怕踏进自己的客舱,因每一次跨入,都会看到些不太想看到的事情。比如这一次,她带着一根黄鱼,走进来,便见夏冰跟凤爷聊得正欢呢。

“……洋妞最顶用的是上半身,保管让你欲仙欲死;不过下面呢,就麻麻地啦(马马虎虎)了,有些跟筷筒一般宽了。东洋女子就不一样了,下面最好,有些绵里藏核的样子,磨起来吧……”

这些主题,自古就是男人之间维系友情的重要元素,所以杜春晓只是咳了一声,冷飕飕地坐到夏冰身边,低头看睡在他身后的甜宝。

夏冰红着面,对凤爷讪讪笑了一下,便转头问杜春晓:“刚刚那个人是谁?找你什么事?”

杜春晓冲凤爷努了努嘴:“要问他了,其实是来找他的。”

“啊?”夏冰满面疑惑。

凤爷也笑了,道:“我猜也是,刚刚冲进来的时候,首先便是瞪了我一眼,似在瞪杀父仇人一般。”

“不是杀父,是杀姐;再说你面朝里睡着,怎知她在瞪你?”

“哦?”凤爷挑了一下眉,朱砂记在黄昏的灯光下微微泛起紫色。

“怎……怎么回事儿?”夏冰越发茫然了。

“刚刚那个女人,系船上的歌伎,讲是三年前,凤爷做买卖的时候打死了她的亲姐,她便雇我来报仇。”她将黄鱼丢在铺上,“这是付的定金。”

“啊?这个……那……”夏冰不知所措起来。

“我们对面这个人,是上海滩赫赫有名的凶犯,抢过许多的银行金铺,手上有不计其数的人命,自然树敌不少。咱们也是好彩,竟要跟他住同一个房。”

夏冰紧张起来,下意识地把手搭在甜宝身上。

“你为什么要在你老公跟前讲这个?”凤爷直起了身子,像是刚才没有开过任何黄腔,正经得很。

“我跟我老公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秘密,你的身份,我早晚都要讲给他知。”

“那为什么要把你受雇来杀我的事情也讲给我知?不怕我先下手为强?”

杜春晓摇了摇头:“不怕,因为我晓得,她没有姐姐。”

这一下,凤爷是真的开始诧异了。

“这个叫艾丽丝的女人操的是东北口音,所幸我也结交过一些东北人,知道她讲得并不地道,这已经是在骗我了。我对鼎鼎有名的凤爷呢,也还有些了解,三年前全上海都在通缉你,你根本待不下去,与此同时,香港发生了数起金铺打劫案,与你的作案手法相似,足以证明你当时人在香港,怎么可能出现在上海的珠宝铺里?”

凤爷的眉毛挑得更高了:“原来你还蛮知道我呀。”

“是。”杜春晓的笑容越发灿烂,“但是呢,我很喜欢这个女人,她身上应该有很多有趣的秘密。”

“不要管!”夏冰抓着黄鱼,“嚯”地站起来,就要往外头冲。

“要还回去恐怕来不及了。”杜春晓道,“要把我跟凤爷牵连起来的人,本身就不简单,你去还她,等于告诉她谎言被我识破了,到时候恐怕她会给我们吃苦头的。”

这一句话,愣是把夏冰又硬生生按回到了床铺上。

“那你要怎么办?杀了我,还是不杀?”凤爷一动不动,盯着杜春晓。

“你明明晓得,我杀不了你。”她长叹一声,转头看了看甜宝。

“不杀的话,那个女人要怎么应付?”

“我从来不喜欢‘应付’这种事,既然惹上身了,就要查个明白。”

“不要了吧?”夏冰几乎是带着哭腔道。

“所以,你要怎么办呢?”凤爷还是这个问题。

“探探那个歌女的底细,如果不能杀你,装傻也是不行的,我就跟诅咒一样,会反噬它的主人。”

凤爷眼中掠过一丝震颤,随后又笑起来:“你这样的女人,一辈子相夫教子的话,实在是可惜了。”

“下船!现在下船还来得及!”夏冰又急吼吼站起身来,翻身往上抓那两只箱子。

外头响起“呜”的一声巨响,船声轰鸣,脱锚的动静击中了每个人的耳膜。

福和号,已经起航了。

“听说,我们下面整个三等舱,都装满了疯子,这世道最容不下的,就是疯子,所以要把这些无用之人赶到岛上去,让他们自生自灭......”

轰鸣中,凤爷望向窗外,好似是在跟自己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