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度宁波市市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及全市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标准的通知》(甬退役军人局发〔2023〕22号),确定2023年度宁波市市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43289元;确定全市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标准,其中在校大学生标准为41009元,大学毕业及以上文化青年(含直招士官)标准为683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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