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

从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

阳江市江城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已于9月正式印发实施

《管理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的

生产、销售、停放等

均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市消防救援支队初步统计,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26万台。然而,由于全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不足、建设不规范等原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进电梯、室内充电、飞线充电的情况普遍存在,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偶有发生。《管理规定》的出台实施,为江城区各部门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提供了依据。

江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管理规定》具体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禁停地点,并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配备予以了指导性意见。《管理规定》鼓励已建成的商业区、居民住宅区、工业集中区等根据实际情况增建、改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此外,《管理规定》还明确了消防、镇街、公安等部门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中各自的职责。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市民可依据《管理规定》向消防、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等反映,也可以通过市12345热线联动举报。

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大家一定要注意哦!

资料来源 : 阳江江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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