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江西广播电视台对“从事舆论监督报道”的113名记者名单进行公示,江西多家媒体类似的名单也被扒出,简划了解到,今年8月以来,已有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大江网(信息日报)、经济晚报、新法治报社、江南都市报、江西工人报、《赣商》杂志等江西媒体,公布了所在单位进行舆论监督报道的记者名单。
至于为何进行这样的公示,多数媒体并未说明,只有江西工人报、《赣商》杂志在公示的同时,使用了“为规范舆论监督报道”的表述。
简划注意到,江西公布舆论监督记者名单一事引发多方关注,有媒体人估计,此举是为了坚持采编分开、规范记者的采访;也有人认为,此举是为了让采访对象辨别真假记者,幸免被假记者敲诈。
一名江西的资深媒体人表示,据他了解,江西向社会公示“舆论监督记者”,是为了规范行业、落实采编和经营分离,严厉打击利用舆论监督报道吃拿卡要“谈合作”。
简划梳理发觉,早在4年前,江西省就已经公示过进行舆论监督的记者名单,此次又大规模公布,疑与当地近年来居高不下的新闻敲诈活动有关。
江西作为革命老区,很多地方交通、信息闭塞,同山西一样,近年来也成为假记者们进行敲诈勒索的“温床”,国家主管部门已多次对江西的媒体及其主管单位进行处罚。就在2022年3月底,国家新闻出版署、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分别向消费日报社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新闻出版署下达给消费日报社的处罚决定书显示:你单位驻地方机构的新闻采编治理纷乱,驻地方机构人员实施新闻敲诈,违反了《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治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你单位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的处罚决定书则显示:你单位(消费日报社)未严格治理江西记者站,致使江西记者站违规聘用工作人员王永彪,滥用新闻从业人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你单位撤销江西记者站的处罚。
2022年5月,江西赣州三名媒体工作人员因敲诈勒索被判刑。
2020年10月,江西省上犹县公安局抓获王某某、刘某某、李某等3名嫌疑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三人3年至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9年6月,江西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了三起打击新闻敲诈和“三假”(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典型案件。
多名当地媒体人表示,从公布的名单看,并非有挑选地公布,而是凡持证记者,名单均被公布,不存在“不在名单上不让监督”问题。此举既是媒体对自身的监督,也有利于其顺利进行采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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