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的一声枪响,重庆69岁老太太万某倒在血泊之中,开枪的是一名正在工作的警察。9月10日凌晨1时许,重庆万州区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一位老太太在家中挥舞菜刀袭向民警,民警开枪将其打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检察机关已经启动调查,对一个69岁的老太太,该不该朝老人开枪,全网吵翻了天。
见到儿子被处理要带走,李某69岁的老母亲万某直接躺在地上打滚,称自己身体难受。闭着眼睛捂着胸口在地上打滚,嘴里还嚎着:“哎哟,哎哟,不行了,我心脏病犯了!”
民警立即联系120急救中心前来救助,可是万某却拒不配合医生检查。万某装病的目的是让民警放了儿子李某,她哪里会老老实实地跟着120走?所以当120的医护人员来了以后,万某也不装了,不仅用力挣脱,还跑去了厨房拿了菜刀就要砍人。
万某毫无章法的挥舞菜刀,而且还不是吓唬人,是真的要往民警身上招呼。民警为了避免受伤,只能不断后退,边退边掏枪警告万某。
民警发出警告,但万某的动作并未停下来。无奈之下,民警开枪将万某击伤。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看完这个新闻,觉得这母子二人平时估计也不是什么善茬,不仅对自家人残暴无比,连警察都敢打,可以说是有点太张狂了。还有人认为,有其母必有其子,从儿子身上也可以看到母亲的倒影。陈某之所以能够如此混球,和自身当然有一定关系,但母亲的责任一定不小。
如今母亲丧命,儿子追悔莫及,还给前来调解的警察带来了麻烦,真是不应该啊。万某拿刀袭击警察时,她就没有想过警察可能会开枪吗?老太太可能年纪大了,认为警察不会开枪。
当然,也有些网友认为,警察采取的反击措施强度有点高。一个69岁的老太太需要用枪吗?防爆盾牌等器械够了吧?
小编认为,警方维护社会治安,是代表国家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不受侵犯,是宪法和法律授予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属于国家行为,对于无理取闹,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警方有权有义务果断处置,不应受到制约,其后果应由不听警告的行为人负责,这才是警方的威严所在,震慑和预防犯罪,有利的维护公共安全!
还有一个重要细节不可忽视,老太太儿子已离婚,儿子前妻报警被殴打,民警是去调解的。如果没离婚,媳妇被丈夫殴打,这是属于家暴。现在已离婚,男子对女子进行殴打,这是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还是犯罪。因此,有人报警了,民警必须进行调解,若教育不听,还需要对男子进行行政处罚,拘留加罚款,对其儿子处罚是正常的。
民警带枪处警、使用枪支都有明确且严格的使用枪支规定、当凶手正在或危及到他人生命安全、非开抢不可制止的情形下、可鸣枪示警,示警无效时、方可……,再者、不是每个民警都有“持枪资格”,这都是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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