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公开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88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图来自微博“红袍萤火虫VIII”

该提案中,政协马光瑜等委员提出由深圳市全面代管汕尾市,并最终取消汕尾地级市设置,分为若干部分并入深圳市作为市辖区的建议。

广东省民政厅答复如下:

深汕特别合作区自2013年成立以来,为深圳、汕尾两市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促进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你们提出由 深圳市全面代管汕尾市 ,并最终取消汕尾地级市设置,分为若干部分并入深圳市作为市辖区的建议,出发点是好的,但涉及行政区划、管理体制等方面的重大调整,事关深圳、汕尾两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社会影响较大,必须充分征求深圳、汕尾两市意见,并进行深入研究论证。

深圳市和汕尾市的位置地图

两市中间隔着惠州市区域

我厅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极为重视,改革开放以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开展行政区划战略研究,先后报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对我省行政区划实施了一系列调整。这些调整,对优化我省行政区划设置、完善行政区划体系,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深汕特别合作区区域地图

最近,我厅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抓紧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的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四镇改设街道工作。今后,我厅将加强行政区划战略研究,特别关注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视深汕特别合作区行政区划研究,适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完善行政区划体系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发挥行政区划调整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深汕特别合作区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位于广东省东南部,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深汕由四街道(小漠、鹅埠、鲘门、赤石)组成,海岸线长50.9公里,户籍人口约7.73万人,常住人口15万,海域面积1152平方公里。是我国第一个特别合作区 。

2011年2月1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方案》,正式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

2011年5月21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将“中共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牌子授予深圳、汕尾两市,合作区正式运作。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享有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委托深圳、汕尾两市管理, 深圳市主导经济管理和建设,汕尾市负责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

2014年11月《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年)》出台。

2018年12月16日上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式挂牌 。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调整为深圳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

区划调整分析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答复,方舆分析:

1、深圳合并汕尾市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一时半会肯定实现不了。

2、深汕特别合作区将会根据实际发展,进行相应的调整

方舆认为最可能的方案是,深汕合作区将成为一个市辖区并入深圳市,当然这也需要数年时间的发展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