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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关于男租客感染HPV索赔3万元遭法院驳回的新闻引发了广泛的热议。26岁的小王(化名)因租用于某房屋而与对方相识。自述分别于2022年10月14日、10月15日、10月17日与于某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后发现于某患有性疾病。现小王经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检查为“人乳头瘤病毒(HPV)阳性”,小王认为,该疾病系于某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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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对于这一说法,于某并不认同。她辩称,是小王见她为单独居住,便主动要求与她发生性关系。“我以往并未得过性病,只是在之前为了备孕做过一些妇科检查,被告知有妇科炎症,在医生建议之下,购买过治疗妇科炎症方面的药物。”于某认为,在此次纠纷后,她多次在医院检查,HPV各项指标均为阴性。“小王HPV阳性与我无关,另外HPV感染的途径也并非仅仅通过性生活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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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小王的诉求。法院认为,小王与于某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属于成年人自愿行为,双方对此均存在过错。因此,小王主张的索赔要求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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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判决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有网友认为,小王与于某均为成年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也有网友表示,男女平等,女性也应洁身自好。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注重个人健康,因此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性观念,避免各种传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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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法制观念的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但与此同时,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成为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体和法院应携手共建,营造一个和谐、公平、公正的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