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人知道,我国的海事系统分为直属海事系统和地方海事系统,其中直属海事系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领导管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级别为正厅级,主要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并在各沿海省份以及长江流域设立了14个直属海事机构(性质上属于行政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目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领导管理着上海海事局、天津海事局、辽宁海事局、河北海事局、山东海事局、浙江海事局、福建海事局、广东海事局、广西海事局、海南海事局、长江海事局、黑龙江海事局、深圳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等行政单位。另有,北海航海保障中心、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南海航海保障中心这三个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
其中,深圳海事局实行交通运输部和深圳市政府(受广东省政府委托)双重领导、但以交通运输部为主的管理体制,级别为正厅级;而连云港海事局只有副厅级,至于其他省级海事局和长江海事局都是正厅级。
如此一来,比较特殊的情况出现了,级别只有正厅级的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却照样领导管理着14个厅局级单位,也就是俗说的“正厅管正厅”,这种现象也出现在了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也就是原来的“武警黄金指挥部”)。于是,为了更好的体现领导权,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这两个职务按惯例都是由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来担任的,同时这名副部长还会兼任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主任一职。
在领导班子设置方面,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设有“一正五副”,即部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由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兼任),4位副局长、1位纪检组长(五位副职都是高配正厅级)。
而在内设机构方面,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计划装备处、财务会计处、人事教育处(公务员管理处)、通航管理处、船舶监督处、危管防污处、船舶检验管理处、船舶技术规范处、船员管理处、安全管理处、航海保障管理处、执法督察处(地方海事管理处)、科技信息处、国际合作处、审计处、党组工作部(组织处)、宣传处、纪检办公室(监察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等等部门。
最后,介绍一下长江海事局,这是直属海事系统唯一一个设立在内河航运系统的海事局,级别为正厅级。长江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局,在行政上隶属长江航务管理局,目前一共设置了“宜宾、泸州、重庆、宜昌、三峡、荆州、岳阳、武汉、黄石、九江、安庆和芜湖”等12个分支海事局,同时管理江苏海事局、长江通信管理局、长江引航中心和后勤管理中心。特别强调一下:江苏海事局已经于2016年转隶长江海事局领导管理,不再是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直属单位。江苏海事局下辖南京、镇江、扬州、江阴、张家港、南通、常州、泰州、常熟、太仓等分支海事局。
有意思的是,长江海事局是正厅级,江苏海事局也是正厅级,又是“正厅管正厅”。看来在直属海事系统,“正厅管正厅”的现象极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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