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秀屿区法院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成功仅历时5日,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因离婚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据了解,田女士与唐先生于2004年相识后经短暂的了解,互生情愫便开始了同居生活。两人在2005至2011年间,生育了2个女儿和1个儿子,并于2011年8月,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初期,两人感情尚可,但随着家庭琐事及矛盾日益增多,双方遇到分歧时各执己见、互不让步,致夫妻感情不睦,故自2021年起两人一直分居生活至今。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发现两人虽都是“80后”,却有着将近二十年的感情生活,长久的陪伴,双方早就有着割舍不断的联系,不能生硬地依法律规定一判了之。
调解过程中,双方都坚持离婚的意愿,因此工作重心转移为促成双方好聚好散。“虽然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但父母仍应共同承担起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尽力减少对孩子的影响和伤害,为孩子成长提供良好环境。”法官先针对矛盾焦点,情法相融地疏导、安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正确处理纠纷,双方情绪逐渐缓和,都认识到了各自的不足。
经过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田女士和唐先生自愿解除婚姻关系,长女由田女士抚养,儿子和次女由唐先生抚养,抚养费自行承担;其中唐先生曾于2022年8月向农商银行借款17万元,田女士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经双方确认此欠款为唐先生个人债务,田女士无须承担偿还责任。
“法官,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培养孩子。”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感谢法官劝导,并表示将放下过去,积极勇敢面对新的生活。
(莆田长安网记者 徐林煌 通讯员 戴慧敏 柯蕾)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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