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成本低见效快,“捕鱼佬”动起了在河道捞鱼的歪脑筋,两个月内疯狂捕捞麦穗鱼5000余公斤。近日,桥东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和陈某某。

案件回顾

陈某某和王某某共同在菜市场卖鱼,很快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二人感觉每天按部就班地在菜市场卖鱼,不仅辛苦而且赚钱少,于是想到了一个成本低赚钱快的方法——到河道内捞鱼。

从2023年5月起,二人多次使用地锚网在桥东区自来水公司、双虹桥、商务桥、通桥,桥西区通泰桥,经开区纬五桥等清水河水域下网捕鱼。5月16日至7月31日,清水河市区范围河道进入禁渔期,但二人无视河边“禁止捕捞”的提示,先后非法捕捞“麦穗鱼”共计5000余公斤,并出售给天津、保定、宣化等地的鱼贩,非法获利10余万元。7月19日,二人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场查扣,但第二天两人依然在河道内非法捕捞再次被抓获。

检察官温馨提示

渔业资源是国家资源,国家对渔业捕捞实施许可证制度。

清水河张家口市区范围内河道属海河流域永定河水系,属海河流域禁渔区,禁止作业类型为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内陆水域,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

供稿:桥东区检察院

编辑:李洁

校对:马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