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新罗区检察院党组与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
会议围绕区检察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会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高阳主持会议并讲话。区检察院党组成员、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廖如祥和区检察院其他班子成员、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黄相民应邀到会指导。
会上,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通报了区检察院党组在落实党组决策部署、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日常纪律作风建设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区检察院班子成员根据通报存在的问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就如何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逐一发言。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高阳强调:
一要夯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管党治检责任传导到所有班子成员,院党组成员要把主体责任抓严、抓实、抓到位,把责任落实到工作和日常监督管理的各个方面。要自觉接受派驻监督,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
二要强化整改落实,推动整改成果转化
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主动认领会商通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相应问题的整改落实,在整改中强化责任,在整改中推进工作,并着眼抓细抓长,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三要持续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要抓好党性教育、法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家庭家风教育,引导干警遵规守纪。要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检察人员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要开展检察官司法办案权力清单自查,抓实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检察人员依法正确履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检察生态。
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黄相民对会商会进行了点评,充分肯定了区检察院党组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并从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加强作风纪律、坚持问题导向、用好会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供稿:综合业务部
责编:李葳、陈雯
审核:林炼杰
监制:邓汉明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扫描关注 · 新罗检察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