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货车已成为群众不可或缺的交通运输工具之一,但在日常生活中因货车违法导致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广西多地发生了货车超载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在我们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3月23日12时42分许,张某河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沿北海市向海大道由西往东直行通过路口时,适遇龙某文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北往南通过路口,两车发生碰撞,造成龙某文当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张某 河驾驶超过核定质量的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龙某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双方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4月15日13时40分许,邓某全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桂林市全州县湘鸾路路段处时,与对向行驶由唐某华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邓某全、唐某华受伤住院及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15时30分许,办案民警接医院电话通知,伤者邓某全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认定,邓某全驾驶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机动车,在事发路段驶入对向车道未靠右侧通行,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5月5日12时36分,蒙某谊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西街道办耐禾村塘英屯路段时,有一辆轿车对向驶来,双方无法会车。蒙某谊停车等待对向轿车倒车避让后继续前行,在两车交会时货车右后轮碾压的右侧路肩发生塌陷,货车发生侧翻,致使右侧车厢压到路边活动板房,运载的砂石完全覆压板房,造成板房内人员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轻伤,货车、活动板房等物品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蒙某谊驾驶非法改装、 严重超载的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会车时贸然靠道路右侧路肩边缘行驶,引发车辆侧翻后砂石完全覆压路边活动板房,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7月8日20时07分许,钟某胜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G228丹东线6617km+400m处时(北海合浦县公馆镇中学校路段),与横穿过道路的行人吴某怡发生碰撞,导致吴某怡摔倒后被该货车碾压右腿,造成吴某怡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合浦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吴某怡至次日0时30分许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认定,钟某盛驾驶货车严重超载上路行驶,夜间行经设有减速带、人行横道预告标识、注意 行人、注意儿童等标志标线的圩镇学校路段时,未充分注意路面情况减慢车速确保安全通行,遇险采取措施不及时,是造成事故的一方面原因。吴某怡为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没有监管人带领,横过道路时未充分观察来往车辆情况,在车辆临近时突然跑步横穿,是造成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双方分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广西交警提示:驾驶超过核定载货质量货车上路行驶属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加重车辆自身零部件的损耗,对其他车辆通行也存在安全隐患。货车驾驶人千万不要为了眼前利益,多拉快跑,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超载运输。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黎艳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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