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苍南籍小华因涉嫌盗窃罪、寻衅滋事犯罪被移送到苍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缘于小华父亲常年在外务工,母亲也忙于生计,平时对小华疏于管教,所以小华经常与社会上的朋友交往,导致性格叛逆、与家人沟通困难、家庭关系紧张。小华滋事涉罪后,父母在积极赔偿后,并没有对小华采取行之有效的管教,无法从根本上扭转小华不健康的价值观,进一步规范小华的行为。小华父母的教育方式显然是不合格的,那么谁来对“不合格”家长进行教育呢?

根据苍南县《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苍南县检察院给小华母亲出具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由苍南县妇联借助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为其安排了为期6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因小华表现良好,进步显著,检察官正式对小华宣布不起诉并举办了亲职教育结业仪式。

“这段时间的亲职教育,让我们与孩子走近了,孩子也变懂事了,真的很欣慰!”小华母亲兴奋地说。

近年来,苍南县妇联始终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新策,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维权服务。2021年9月,我县全面推行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让失职父母强制“补课”,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截至2023年8月,共收到有关单位《家庭教育指导令》100份,涉及100个家庭。县妇联共帮扶涉及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总计100人,其中上门社会调查100人次、面对面指导教育127人次、上门回访89人次、法治及心理健康等教育467人次、参与志愿服务86人次、电话回访387人次。在100人中,督导在课的12例,督导结课的家庭有88例,其中在帮扶期间重复违法犯罪仅3人。

规范标准化流程 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

为保障部门高效协同,苍南妇联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单位出台《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督促、帮助、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办案机关制作《家庭教育指导令》,非办案机关出具《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后函告县妇联,同时,并就家庭教育指导相关规定及后续要求向相关监护人告知到位,责令有关监护人3天内到苍南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县妇联开展家庭功能评估、家庭教育咨询、家庭教育课程学习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社会组织入户家庭观察,并提交家庭教育综合报告,公检法司将“家庭教育综合报告”作为相关处理决定的重要参考。截至目前,公检法共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100份。

整合专业化力量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家庭支持与教育,苍南引入专业社工队伍,安排政审过关,业务精专的社会工作师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为期六个月的一对一指导帮助,为其提供教育矫治和保护救助等服务,并提供心理疏导、亲职教育、就学就业帮扶等。与家长进行心理访谈,指出教育失当之处,给出具体的改进建议,目前派遣社工29人,结课88人,在课12户家庭。

为保障教育的精准性,苍南县家教指导服务中心疏理转达的《家庭教育指导令》或《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结合涉罪未成年人具体情况,制订专门的服务课程,派遣合适的指导师,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立“一人一档一方案”。借力心理咨询师对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及孩子,通过心理测评、心理咨询等方式实现“双向保护”,从源头上关爱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中心有心理咨询师22人,截止至目前开展咨询260人次。另外考虑到偏远乡镇的监护人的远程需求,苍南县妇联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象在“苍南e家教”平台开辟了咨询预约、家庭教育线上学习功能,并实行积分制,纳入综合报告考核内容。

建立长效化机制 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墙”

持续深化服务,确保家庭教育效果,各职能部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等方式构筑全流程、全周期、标准化的帮扶闭环,委托社会组织志愿者、专业社工队伍、村社妇联执委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不定期走访服务,并将亲职教育的实际效果,形成综合报告,反馈给作出强制亲职教育决定的原单位,并作为对未成年人处置的重要参考。

在社会帮扶和关爱方面,成立未成年人就业帮扶工作站,为涉罪未成年人积极提供就业辅导、岗位对接、生涯规划等。与爱心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为受行政处罚、被不起诉处理、社区矫正的已离开学校的未成年人,经监护人、未成年人和爱心单位同意,签订就业帮扶协议,由爱心单位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提供技能培训并支付适当的报酬。截至目前,辍学21人中,经教育返学10人,成功就业的有11人,转化成功率100%。2021年以来开展法治教育讲座53场次,宣传《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开展最美家庭分享活动、好家风好家训宣讲活动58场,宣传家庭教育的正能量。常态化开展“彩虹计划”各类活动1000多场,为未成年人送上礼物和关爱。

来源:苍南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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