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保管家排污许可团队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例详细总结了排污登记表规范填报的要点(、、下期),上期已介绍了如何准确填报排污登记表基本信息、产能信息和燃料辅料信息,本期为系列的最后一期,主要介绍废气排放信息、废水排放信息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信息等的规范填报要点。
填报废气排放信息
废气排放信息包含2张子表,一是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表,二是废气排放口表。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表分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涉及的污染治理设施均需要准确填报(见下图1),同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图1 废气排放形式填报界面
① 废气治理设施和治理工艺:根据环评和现场实际情况,直接在系统设置的下拉菜单中选择对应设施名称和工艺(见下图2)。下拉菜单选项中不包含的,可选择其他设施/其他工艺,并填报其具体名称,如“机加工油雾处理设施”、“酸洗废气处理设施”以及“油雾分离器”、“碱喷淋”等。
图2废气治理设施和治理工艺选择界面
② 数量:同类型污染治理设施,可以合并填报,并准确填报设施数量。例如,某企业焊接烟气产生颗粒物无组织车间内排放,全厂有移动式焊烟净化器4台,则可按下图3形式填报。
图3同类型废气治理设施可合并填报
对于废气排放口表,排放同类污染物、执行相同排放标准的排放口可合并填报,否则应分开填报。例如,某企业喷漆废气产生VOCs排放,全厂有同类别喷漆废气排放口3个(排放污染物相同、执行标准相同),则可按下图4形式填报。同时需注意排放标准的选择:可根据最新的环评填报,没有环评的,根据生产工艺选择适用的排放标准填报。根据《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原则上行业标准优先于综合标准,地方标准优先于国家标准。国家和上海市发布的各排放标准,可至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检索查询。
图4废气排放口表填报界面
填报废水排放信息
废水排放信息也包含2张子表,一是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表,二是废水排放口表。全厂若有多个不同工艺的污水处理设施,应分别填报。根据环评和现场实际情况,直接在系统设置的下拉菜单中选择对应设施名称和工艺(见下图5)。
图5废水治理设施、治理工艺和数量填报界面
对于废水排放口表,全厂所有废水排放口均需要分别填报,并需要准确填报其排放去向。废水排放标准选择的原则,与“第一步”中废气排放标准相同(见下图6)。
图6废水排放口、排放标准及排放去向填报界面
第三步
填报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信息
图7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信息填报界面
① 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企业可参照环评和危废管理计划填写,同时应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新旧名录衔接、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通知》(沪环土〔2021〕63号)复核,没有环评的,根据生产工艺和实际产生情况填报。一般工业固废也需要填报,若无固体废物排放的,则无需填报此表。
② 去向:如选择送外单位的,需填写具体单位名称,以及具体处理方式(焚烧/填埋/其他方式)。有条件的,在备注中注明危险废物代码。
第四步
提交信息
上述表单全部填报完成、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返回“登记申请”界面查看登记状态,若显示为“已登记”,则表明登记成功。点击“登记回执”,系统将自动生成“回执”。企业应下载并妥善保存登记回执。
本期关于排污登记废气排放信息、废水排放信息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信息的填报要点就介绍完毕啦。 若有疏漏之处,欢迎大家交流指导。
至此,排污登记表全部填报完成。友情提醒:企业填报的排污登记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发生变动之日起20日内进行变更填报哦!
供稿:范海波
校对:陈 晟
审核:徐文倩
编辑:zheng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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