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以下简称:文保标志碑)是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片,是文物“四有”工作(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置标志说明不仅体现文物保护单位的法定性、严肃性,更是旨在树立和增进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

国保标志碑——立碑

省保标志碑——立碑

市保标志碑——挂壁式\嵌入式

市保标志碑——立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为文保单位设立标志说明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文物保护工作。根据实际摆放条件,标志牌样式分为立碑和嵌碑两种,整体庄重大方,内容清晰流畅。碑面镌刻文物级别、公布名称、公布机构及日期等。

目前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正牵头完成第五批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申报、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工作,确定了预申报对象,目前正报请市政府审议。南京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受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对拟申报对象逐一进行了现场踩点,为后期第五批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安装做准备。

为加大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提升了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第五批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上将增添二维码,新的“文保名片”不仅明晰“文物身份”,更方便社会公众扫码识别身边的文物,获取清楚的信息。通过这种标志和警示、见证和陈述,对养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都具有重要意义。

(图文来源于“南京市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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