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庄灵辉 卢志坤 北京报道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等决策部署,落实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有关要求,自然资源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北京市等43个城市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并对相关试点工作进行系列部署。

“长期以来,在一些城镇和乡村地区,包括城中村、老旧厂区,普遍存在存量建设用地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等问题。”自然资源部此次《通知》如是明确相关试点工作聚焦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试点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以城中村和低效工业用地改造为重点,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促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多位专家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包括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等顶层部署在内,近期多项重点工作均指向存量土地或房产等资产盘活,主要是由于相关存量资产盘活能够有效改善民生与扩大内需,同时能够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发挥积极作用。

聚焦盘活存量土地

不难看出,自然资源部此次《通知》部署也在聚焦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此提出了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等目标,并在规划统筹、收储支撑、政策激励、基础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多项任务。

按照此次《通知》部署,相关试点城市要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大幅提高利用存量用地的比重和新上工业项目的容积率,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明显降低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建立可复制推广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和制度机制,为促进城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制度保障。

主要原则方面,此次相关试点工作除要求严守耕地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保持稳定等红线底线外,还明确要在坚持“局部试点、全面探索、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政策机制。

政策激励方面,此次《通知》也围绕存量土地盘活提出要探索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完善土地供应方式、优化地价政策工具、健全存量资源转换利用机制等主要任务。

其中,为完善土地供应方式,《通知》明确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改造开发,除法律规定不可改变土地用途或改变用途应当由政府收回外,完善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签订变更协议的程序和办法;鼓励集中连片改造开发,在权属清晰无争议、过程公开透明、充分竞争参与、产业导向优先的前提下,探索不同用途地块混合供应,探索“工改工”与“工改商”“工改住”联动改造的条件和程序;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规划指标,坚持“净地”供应,按照公开择优原则,建立竞争性准入机制,探索依法实施综合评价出让或带设计方案出让等。

此外,在优化地价政策工具方面,此次《通知》还提出要探索完善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不再增缴土地价款的细分用途和条件,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地价计收补缴标准,探索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按程序确定地价款等。

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除聚焦盘活存量土地外,相关试点工作还有利于转变城乡发展方式,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

在总体要求中,此次《通知》明确要推动各类低效用地再开发外,还提出要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

主要原则方面,此次《通知》也提出要坚持把盘活的城乡空间资源更多地用于民生所需和实体经济发展,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产业项目落地和转型升级。

相关试点主要任务中,此次《通知》提出要探索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机制,完善原土地权利人货币化补偿标准,拓展实物补偿的途径;优化保障性住房用地规划选址,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探索城中村改造地块除安置房外的住宅用地及其建筑规模按一定比例建设保障性住房,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通过盘活存量房产与土地,可以提供更多的保障性住房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还可以带动城市产业转型发展,推动经济增长并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财经评论员张雪峰认为,存量房产与土地盘活改善城市环境和居住条件等,有效提高城市综合效益。

“城中村改造等可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空间结构和环境,提高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也认为,城中村改造除可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外,还可以改善社会治理,提高居民获得感,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编辑:王金龙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