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出版的《江都县志》,曾为戴天球立传。他是家父的娘舅,我听父母谈过他的许多趣事,现扼要回忆如下。

1895年,戴天球出生于江都县真武庙河东戴氏老四房,原名璞玉,号星一,以字行。父名戴文灏,母亲李氏,人称“摇头奶奶”。戴天球是长子,还有两个弟弟、两个姐姐和三个妹妹。他16岁赴南京读中学,后入两江法政学堂(后改为民国法政大学)进修。22岁那年,在姨表兄洪兰友(国大代表,曾任蒋介石的秘书)的资助下,东渡日本,就读于东京大学的法科,参加中华革命党。毕业后回国,参加南社,从事革命活动,还一度到广东追随孙中山先生革命。后因陈炯明叛变,于1927年回到扬州当律师。

由于戴天球精通法律,又有能言善辩的口才和刚正不阿的秉性,在法庭上尊重事实,以理服人,很快便赢得扬州乃至全省法律界的赞赏,不久即当选为江苏省律师公会第一任会长,还任私立扬州中学(今扬州新华中学)、震旦中学校董。在此期间,他的原配夫人李氏(“摇头奶奶”的内侄女)因产后虚弱,且又劳累过度而病逝,于是续弦胡氏尚芬。

1932年夏,因易君左所写、中华书局出版的《闲话扬州》一书中,涉及扬州人“早上皮包水(指吃早茶),晚上水包皮(指泡澡)”,成天无所事事,扬州妇女早晨倒马桶时,同推粪车的男人们打情骂俏,还有些描写则是影射可端和尚行为不端等,因此激起公愤,招致扬州各界人士的强烈抗议。经当地有关部门多次调解无效,遂由首席律师戴天球和韩国华、胡震组成三律师代理诉讼团,上诉于江苏地方法院,控诉该书作者和出版商侮辱扬州人的人格。

江苏地方法院于1932年8月7日第一次开庭,庭长为周宝初,原告为“扬州人民追究易君左法律责任代表团”团长郭坚忍,她是扬州女界领袖、女子职业学校校长。经法庭调查取证后休庭。同年8月30日第二次开庭,除中华书局代表到庭外,余皆未到,故暂时休庭。后经庭外调解,江苏省政府主席陈果夫又亲自过问,原告方同意撤诉,被告易君左辞去江苏省教育厅编审室主任之职,并在《新江苏报》上刊登启事,公开向扬州人民道歉。此后不久即将他调离江苏。书局则向扬属七县民众教育馆赠送价值2500元的书籍,向可端和尚道歉赠匾。当时轰动沪宁扬的一桩大案,终于以原告方全胜而告终,显示了扬州人民大团结的强大力量。

抗日战争期间,戴天球举家迁回真武庙,私立扬中的部分师生也随迁该地,并在他领导下,于真武庙西北二里处的太平庵复课。后因日机轰炸,全家避居樊川镇,同时又将学校迁至樊川。面对重重困难,经多方奔走,以及自己慷慨解囊,终于1938年秋,在樊川水陆寺再度复课,初高中学生共有二百七八十名,教师二十多位。1939年秋,因战局紧张,又将该校迁至樊川北乡东汇附近的东李庄,此时师生人数已锐减一半。1940年春,该校又迁回真武太平庵。后为避日伪拉拢纠缠,举家又迁沪避难。

抗战胜利后,戴天球重返扬州做律师,并恢复私立扬州中学,还任江都县商会会长。1946年后,戴天球任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并当选为行宪国大代表。1948年去台湾,继任“国大代表”,连任“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

戴天球一生俭朴,喜素食,穿长衫,不穿马褂,也不穿西装。在家时,总见他书报不离手,雪茄不离口。从来不打牌,不看戏,不抽鸦片烟,唯一的爱好是玩鸽子。听鸽子咕咕低鸣,看鸽子翱翔蓝天,欣赏鸽哨悦耳的乐声,收获信鸽传书的喜悦,都令他如痴如醉。他所养的都是优良信鸽,最多时有300只,要雇专人料理。有一次,他获知一位豆腐店姜老板育有一只名种雄鸽,便出高价求购,对方不肯。后又几经协商,对方终于允许他带雌鸽来交配。届时,他竟亲自背着装有雌鸽的竹笼,徒步20华里到姜家求雄鸽配种,其办事认真执着的精神可见一斑。

1975年,戴天球在台北逝世,家父还参加过他的葬礼。他的夫人胡氏后来和四子一女均定居海外,近年来常有其后人回国探亲考察,与家乡来往日渐频繁。一代名律师叶落归根,指日可待。

作者:徐道隆
江都真武人,扬州中学毕业,主任医师,原江都政协常委,参编《江都卫生志》,出版长篇自传体小说《穿越死亡隧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