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张颂文第一次见到巩俐,他激动地对巩俐说:“你是我的偶像,有个人在日记里写到你,我看了足足三个小时。”巩俐听到后一脸愕然,张颂文才郑重地说出那个人的名字。

原来,张颂文当时还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没有钱,但心里一直装着一个演员的梦想。

而这样的日子维持了很长时间,张颂文穷得连房子都租不起,差点流落街头。

正巧,他遇到了一个年长的好心演员刘佩琦,他把自己住的房子低价转租给张颂文。

这年冬天,天气也特别冷,出租屋里没有暖气,整个屋子就像是冰窖,冷得让人难受。

于是,张颂文便拿出了老演员的军大衣准备穿上,就在这时,大衣里掉出了一个红色的日记本。

张颂文非常好奇,便打开了日记本,没想到,日记的第一篇就是写的是巩俐,里面详细写了巩俐在初期的时候,接到剧本后,仔细琢磨剧本,了解人物的事情。

张颂文越看越起劲,竟然蹲在地上三个小时,等他站起来的时候,头一晕,就撞到了脑袋。

原来,当年电影《秋菊打官司》中,刘佩琦负责这部电影的拍摄工作,于是,他就写了这本拍摄日记。

日记中,第一篇就写到刘佩琦进剧组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认出巩俐,模样就像是当地的农村妇女。

后来,刘佩琦才知道,巩俐其实在拍摄前就已经到农村提前体验生活。

巩俐自己住进了一个农户家里,跟他们一起同吃同住,就连农村人用袖子擦鼻子,巩俐也一起学了。

而给刘佩琦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巩俐衣服袖子上的鼻涕印记。

刘佩琦便把这个小故事写在了日记上。

而张颂文在无意中发现的这本日记本,张颂文把他当作自己的演员修养的宝贝来对待。

从日记里,张颂文看到了巩俐的敬业和专业精神,被巩俐的精神深深感染,巩俐也成为了他的偶像。

在此后的演员生涯中,张颂文一直以巩俐为偶像,鼓励自己,坚持演员的梦想。

而后来,张颂文在拍摄电影《兰心大剧院》的时候,正巧巩俐也一起参加了这部电影。

当时,巩俐为了能够练好开枪的技巧,两片指甲都嵌进了肉里,她连一句喊疼的话都没有说,反而专注在练习上。

这让张颂文再次见证了巩俐的敬业,张颂文便默默地向她学习。

那年,当张颂文跟巩俐见面后,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而巩俐听到张颂文说的这些事情之后,也只是说,这只是作为演员应该做的事情而已。

而如今,巩俐成了“巩皇”,获得众多影视奖项,张颂文也因《狂飙》中的精湛演技而出名,张颂文的“十年磨一剑”终于成功。

也只有敬业的演员,路才能走得更长。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