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政府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实施“建高地、兜网底、提能力”强医工程。其中,在强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方面,山西省提出,开展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打造县域医疗次中心;开展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

《方案》提出,每个县遴选1至3所离城较远、辐射人口较多、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打造县域医疗次中心,使其基本达到县级医院能力水平;提高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根据人口分布情况,优化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中心村卫生室。每个县办好1至2所县级医院,以国家“千县工程”为牵引,实现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