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的退役方式包括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4种方式,这已经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退役军人保障法》做出明确。对于年轻的校、尉级军官而言,“逐月”、“转业”将成为未来退役方式的主流,并在两者之间逐步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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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明确的的是,军官的退役方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不断调整。新军官制度施行以来,促进军官长期服役已经成为基本的军官制度,因此,年轻军官希望早些退役回到地方会变得越来越困难。

从今年的军官退役指标来看,各单位的名额进一步压减,矛盾依旧突出。达龄的紧缺人才可以延期服役,硕士、博士等高学历人才尽量保留、提拔。而且“退休”、“逐月”、“转业”、“复员”均计入当年的退役总指标,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多的单位,“转业”指标会进一步压减。总的退役原则是:总量减少,保留人才,长期服役

在这样的情况下,尉官“转业”非常困难,只有少量达龄(年龄)的可以实现“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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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作为一种全新的退役方式在《退役军人保障法》中作出了明确,并形成了专门的法规文件《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自2021年12月24日起施行。围绕一种退役方式形成专门的法规文件,这在我军军官退役历史中尚属于首次。可见,“逐月”在军官退役方式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然而,“逐月”施行2年来,选择的人数相对很少。实际上,“逐月”政策推出的目的是减轻军官“转业”给地方政府带来的安置压力,分流“转业”人员总量,并成为军官职业化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从目前的执行效果来看,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可以预见地是,“逐月”退役方式必定会做出优化调整,否则,将失去推行此种退役方式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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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与“转业”将成为未来调节军官退役选择的重要方式,并在两者之找到平衡点。值得一提的是,从我国的国情来看,“转业”作为军官退役的一种重要方式,将在未来长期存在,不可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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