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打电话问我,在市里买的那套房子能不能先给我哥当婚房住。我心里一听大哥要准备结婚的消息自然是高兴的,就说可以。但是母亲没有提到这房子给大哥住之后房贷由谁还,这套房子是我按揭买的,装修好后一直空着没有入住。我就顺口说了一句房贷和物业水电就要大哥大嫂交了,等他们以后要搬出去了再由我自己交。母亲听到我提出这样的要求后,有点生气说到:感情这是还要你哥像租房子那样给你交房贷啊,物业费他们自己交就行了,房贷你还是你自己交比较适合。
对于母亲这样的回答使我感到心凉。房子是我自己买的,家具装修全部是新的,现在暂时给大哥做婚房我没意见,但是在他们住的期间还要我自己供房真的有点不适合,不是说我小气,我觉得既然他们住了这方面开支也是必须的。但是为了家庭和睦,我也没有再说什么,再继续争执不下就矛盾更大。
大家说我要是把房子给大哥大嫂住了,以后拿回来还能顺利的拿回吗,很担心拿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