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位于黄河北岸化隆县群科镇安达其哈村委会广场上,人头簇拥,一条写着“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的横幅高高挂起,几张条桌围成半圆形,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正在紧张忙碌中,上百名当事人和村民在静静等待中,56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即将在这里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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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马某某等90余人于2018年3月,将自己名下位于群科镇安达其哈村黄河边的约194亩土地租赁给了化隆某某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该生态公司支付了四年的流转费,但将2022年流转费拖欠至今,马某某等90户村民遂将生态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流转费。化隆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宣判后,其中的56户村民不服化隆人民法院的裁决,向海东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一庭的法官们收到案件后,会同化隆县人民法院与群科镇人民政府、群科镇安达其哈村委会及生态公司联系,并决定到纠纷现场进行巡回审判,全面了解当事人的诉求目的和诉讼真意,聚焦争议焦点,悉心消除当事人的情绪和矛盾,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随后56户村民向海东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撤回上诉及一审起诉的申请书,另外未上诉的30余户村民也与生态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一起群体性纠纷,最终在各方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与此同时,法官和法官助理们利用审理间隙,对当事人和围观的村民们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法治宣传,通过咨询、释法和宣传,对于农村土地承包以及流转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靶向普法,为村民提供了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

下一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和“质效双优”竞赛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抓住能动司法,在“抓前端、治未病”、推动诉源治理、提质增效等方面持续发力,将纠纷解决机制向矛盾源头、诉讼前端延伸,着力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好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