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青岛即墨区公布通知,10月1日起调整货车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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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时通行车辆类型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二)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牵引车;(三)重中型专项作业车、特别结构货车

二、限时通行治理区域

(一)石林一路以东(不含石林一路)、青威路以南(不含青威路)、204国道以西(不含204国道)、桃源河二路以北(不含桃源河二路)、韩柞路以北(不含韩柞路)围合区域;

(二)石林三路以东(不含石林三路)、蓝鳌路以南(不含蓝鳌路)、石林一路以西(含石林一路)、淮涉河二路以北(不含淮涉河二路)围合区域;

(三)204国道以东(不含204国道)、潍蓝路以南(不含潍蓝路)、大田路以西(不含大田路)、鹤山东路以北(不含鹤山东路)围合区域。

三、治理措施

(一)限时通行车辆在早6:00-晚23:00 时段内禁止进入限时通行治理区域。

(二)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货车禁行标志和限行规定限制。

(三)重中型专项作业车等特种车辆因抢险救援需要的,不受货车禁行标志和限行规定限制。

(四)车长不超过6米且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中型厢式货车不受货车禁行标志和限行规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