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沭阳状元书店

违法事实:不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

处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出版、印刷、发行未经依法审定的中学小学教科书,或者非依照本条例规定确定的单位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业务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6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1.警告;2.没收出版物24册;3.罚款10000元。

罚款金额:1.(万元)

▌来 源:信用宿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