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旅游市场蓬勃复苏,乘游船赏夜景成为新的时尚。为进一步加强“夜游船”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夜游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全面梳理“夜游船”监管职责,排查监管盲区,确保水路客运安全。

广西海事局迅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夜游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夜游船”安全风险防控,9月20日晚,广西海事局到亭子码头检查了“夜游船”的实际营运情况,以及船公司的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岸基管理、船舶日常管理、船员履职能力、应急演练等方面情况。督促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缺陷明确整改措施及期限,逐项“销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提升“夜游船”安全监管水平,保障水上客运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柳州海事局召开“夜游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运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航线范围经营、健全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西江流域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夜游船”开展船舶技术状况排查及船员履职能力、实操能力检查,加强对船舶重点设备的维护保养、船舶应急设备使用及船上救生、消防设备的检查,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开展夜巡柳江行动,规范出港、航行、回港锚泊秩序,现场强化沿岸核心景观游船驻留观光的碰撞风险排查,劝离主航道游泳、皮划艇娱乐人员,净化主城区水域通航环境。

同时督促运营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组织船员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并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要求船上重点部位(驾驶室及客舱)的视频监控能实时向公司岸基传输信号。

来源 | 广西海事局船舶监督处、南宁海事局、柳州海事局

编辑 | 钟子然

责编 | 许娴静

审核 | 魏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