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大家盼望的“天津高铁霸座案”结果姗姗来迟,其实结案并不算久,要取证、调查、访问、鉴定伤情等一系列程序,所以也不算慢。可能知道这起事件备受网友关注,天津铁路公-安处也加班加点,从事发的9月14日,至昨天的9月20日,6天后,给了公众一个及时的交待。

警情通报的处理结果看起来比较公正,没有像上次四川高铁案各打50大板,和稀泥,搞得网友们怨声载道,认为不公。

咱们来看看这次大快人心的处理结果吧!

划重点:

这次“天津高铁霸座案”竟然不是”霸座”,不存在“霸座”一事,我们来看媒体用的什么字眼,头条热榜是“警方通报女子高铁拒绝换座遭殴打”,或者“'高铁霸座'进展:打-人者被拘7日”,注意“霸座”用了引号,间接否认了“霸座”是场误会,或是聂姓女孩以此为噱头引起公众关注。

警情通报中,结论是老太太田某某先动手殴打他人,罚款500元,被行拘7日,老爷子张某某拉偏架罚200块,女孩聂某某属正当防卫,不予处罚。

之前,舆-论也是一边倒,把一家三口拍死在沙滩上。视-频模糊不清,到底谁先动了手,没法靠它鉴定,我想邻座戴眼镜的小伙子可能知道内情,我们往往对以一敌三的弱势者充满同情,女孩晒出的密密伤痕让我们触目惊心,她长长的美-甲被生生折断,也许她也用了吃奶的力气,所以我还是持保留意见,等待警方的调查公告。

而今真-相大白,警方调取了列车车厢监控视-频,旅客拍照的现场视-频,收集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及其他相关证据,查明了案件事实:

老爷子张某某并无霸座行为, 在聂姓女孩提示后他就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但后面的老太太田某某大声说话吵到聂某某休息,两人发生争吵而互相指责,之后,田某某拍打聂某某胳膊,事态升级,聂某某非常生气拍照留存证据,被田某某挥手将聂某某手机打掉,两人开始互相抓挠,老爷子张某某口头劝阻田某某,也帮助老伴,用双手像大鳌钳住田某某胳膊,使其不再挥打。

整个过程,双方发生争吵到停止厮打连续时间2分52秒,并没有聂姓女孩说的十多分钟,我想那是她处于紧急状态时,感觉时间特别漫长的心理时间,不是真- 正的物理时间。

我们知道有个词语,人在痛苦时,日子尤其过得缓慢,叫“度日如年”,如同坐监,而快乐时,往往感觉时光飞逝如电,那么短暂!这是心理时间和物理时间的不一致,心理时间可长可短,有伸有缩,物理时间却是一定的,有钟表计算,以时分秒、年月日标记,当然,平时,我们统一以物理时间作为科学计算,比如短跑长跑等田径项目比赛,才不会乱套。

话题扯远了,话说回来,聂姓女孩晒出的抓痕也并不像传说中那么严峻,经医院鉴定,双方均有不同程度的手抓伤痕,甚至不构成轻微伤。

我对警方的处罚结果没有异议,由争吵至打斗,先动手肯定是殴打他人行为,且通报里说,老太太主动打了聂姓女孩子三次:一次拍胳膊,二次打落手机,三次再打抓挠成互殴,就是大家广为传播的那个视-频,一场打斗进入白热化的阶段,双方厮打?得难分难解。

当时,聂姓女孩的长头发正被老太婆拉扯住了,如此一来,她轻轻就可以制-服她,她?往自己方向猛拉,女孩因疼痛胡?乱?挥舞胳膊,像只张牙舞爪的蜥蜴,她狠抓老太婆的身体和脸,终于挣脱出来,那个身为丈夫的穿白衣的张某某也加入了战-争,他用男人的蛮力把女孩的双手使劲钳住,不让她打自己的妻子,而不是去制止自己的夫人。

而那个盘头发、穿牛仔服、戴眼镜的女士,是老夫妇的女儿,也去拉扯聂姓女孩,把她掀开,显然盘头发的女士也不善于打架,像只虾米一样干着急,帮不了多大忙。一家?合?力?围?殴?一个?年轻女孩,太?不?像话,老爷子张某某应该先?用?语?言?呵?斥?两个推?搡?打?- 架?的?女人,力?劝?自己?的?夫?人?,而?非?参与进?打?斗?中?。

就这样双方拉拉扯扯了足足两分多钟,无人上前劝解。

一家三口应付一个弱女子,实在不像话,很快,一个穿一身黑衣服的乘警出动了,他跨步上前,迅速走过来,一把用胳膊推开了张某某,张某某看?来?者?不?妙?,乖乖缩?回?了?刚?才?像?两?只?大?鳌?般?钳?住?女?孩?的手?,视-频到此结束。

一家三口的行为引起公愤,大家认为他们欺人太甚了!

后来,网上传来传去,说天津高铁霸座夫妇身份曝光了,男的是位公职人员,女的是一名教师,发生这事后,他们想通过私了解决,聂姓女孩坚决不同意。

这让人直呼意外!

因为大家印象里的公职人员谦和有礼,明辨是非,不会动手伤人,出手狠辣,因为他们都顾及形象,要起表率作用,而教师,更是为人师表呀,是道德行为的榜样。列车上,夫妇俩竟联手伤人,把自己的职业形象毁于一旦,完全是咎由自取,一大把年纪了,晚节不保,悔之晚矣!

老夫妇的女儿网传也出面发声了,她义正严辞,责问网友只同情聂姓女孩,说自己老父母也被年轻的聂女士殴打,讽刺大家,说咱们尊老的传统怕都是丢垃圾桶了吧。现在她的父母都住-院了,两位老人状况非常不好,一直头晕恶心,身体上的伤虽是皮毛,但网暴的损害才是更令两位老人痛心的,末尾她请大家口下留德,说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

不过天津铁路公-安处的警情通报没把老人的女儿视为参与殴打者,所以不在案件处理之列。视-频中,我只看见她?做?了?两?下?推?阻?盛?怒?中?的聂姓女?孩的?动作?,但?过?于?斯?文?、力?气??太小,无??济?于?事?,她完全不善于打架,像只虾米一样一跳一跳干着急,帮不了父母多大忙。

后来,被打的聂姓女孩在网上晒出了自己身上多处伤痕,还说老夫妇差点把她衣服扒掉了,年纪轻轻的她可能觉得受到了羞辱。

她晒出的另一张手部照片中,做了长长的美-甲,晶莹剔透,很美丽,但指甲竟然在打架中折断了,甲壳淤血,让人惊骇,这得用多力气啊,才造成这样,看来,这场打斗,并不像我们旁观视-频慢镜头时想象的那么轻松,双方都是使足了吃奶的力气拼命干架,可能老太太也挂了彩,只是没晒出来,指甲也是武-器呀。

有网友说,感觉这个女孩也挺厉害的,不好惹,但更多人说反正我是不信聂姓女孩不自量力,敢先挑衅三个人。

然后,事故中的3人,都说对方先动手,都受伤了,都住-院了,都做伤情鉴定了,心理都受到损害了,都声称一辈子有挥之不去的阴影了,感觉这场打斗中没有赢者。

关于以上,老夫妇的公职人员身份,及其女儿的申明辩解,至今我们也不知道是否真实,先不管它。

昨天警情通报再出来了,这个案子算尘埃落定,没什么好争议的了,第一动手的老太太得到了应有的严厉惩戒,被行拘7日还被罚款500元(看来网传老太太70岁年龄不靠谱,因为70岁以上是免行拘的,老太太应该是60来岁),警方也酌情考量,给予了人性化处理,因为最-高行拘是15天,他们只判了老太太7天,如果是年轻人,违反治安治理情节严峻的,肯定会判15天。

打斗中,聂姓女孩的确处于弱势,她也并未主动伤人,是自卫还击的,这个没有异议。

但事后,或是她受到了惊吓,或是出于愤愤不平的报复心理,我还是觉得她有些做法欠妥。我认为这次高铁事件后,聂姓女孩夸大其辞至少4次,这或许是大家对弱者的同情,忽略了这些问题或明明知道,也不忍心去责备她。

一,她冤枉了乘警,说被打了10分钟。

没有的事,如今调查结果,从她与老太太争吵至停止撕打只有2分52秒,乘警及时赶到制止了疯狂-干架的他们。虽说当时她在急需求助时感觉漫漫长时,但冷静下来后,应该向警方和网友们主诉客观的物理时间而不是心理时间,以免让人误会,搞得网友大骂乘警不作为。

二,没有她所说的“霸座”一事,警方已详细通报。

开始老爷子张某某坐了她的窗口位置,经她提醒后立刻回到了自己的过道座位,两人并没有产生纷争,所以张某某的行为警方认为不属于“霸座”,“霸座”应该是劝而不听,仍强行坐别人的座位。

第三,她在网上多次晒出了伤情,获得了网友们的关注与同情,感觉她先发制人带动了舆情。

她晒了手臂伤,又晒脖子和脸部伤,再晒美-甲断裂伤,让人觉得她被打得体无完肤,很是可怜,但医院伤情鉴定结果,轻微伤都算不上,只是相互抓挠伤,估量老太太伤情也不浅,只是没晒出来,毕竟聂姓女孩在打斗中指甲都折断了。当然,她晒的伤是事实。

第四,她还说人家扒她衣服,感觉有点往“色”字方面误带。

老夫妇扒年轻女孩衣服,这个够吸睛的,人们一下联想到的是字眼是“恶心、为老不尊、坏人”等,一下把老夫妇射死。但其实我们看见的是,打斗激烈,摇摆强烈,双方都在撕扯,老夫妇并没有存心剥她衣服,她穿的短恤长裙可不易扒,作为一个女性,她是不是太敏-感而误判?

但愿她当时不过?是?受到很深的心理损害,留下了浓重的心理阴影,过后还没复原过来,然后感觉紊乱。当然,这些是发生在列车上斗殴后的事,老太太先动手伤人更不对、更应受到责备、更应该检讨,因为如果她不开打,就没有聂姓女孩后面这一系列反应了,我只单纯觉得聂姓女孩受了欺负,不够客观看待问题。据说目?前?她?已?清?空?账?号?,重?拾?心情,估量她?也有?些?后悔趟?这?次?浑?水?。

近来列车上乘客间的事故频发,不知道有些人火气怎么那么大,一点即着,一点小事就发生口角,剑拔弩张,直至大打出手,谦让尊重别人的美德都忘记了,此案件中,但凡双方哪个退让一寸就没有这回事了,当然这只涉及道德修养。

而法律上,我们现在当务之急的是正确厘?清?正当防卫与互殴的界线,普?及?教育,如何区分两?者?呢??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说?明?:

“因琐事发生争吵,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幸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损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请?大家情绪冲-动?要?大?打?出?手?时?,默默在?心里把?这?段?话念?三?遍?,再?烧?上?一?柱?高?香?吧?,?阿弥陀佛?!

我常想,如果我是列车上的老太太,根本不会大声说话,让聂姓女孩误以为她是愤愤不平自己丈夫没换成座位心生怨气,特别是那个敏-感时期更应该噤声。如果我是聂姓女孩,也不会跟一个老太太一般见识,以至蛮缠不清,两败俱伤,退一步海阔天空嘛,大家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