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真实案件纪实,旨在弘扬正义,使犯罪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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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9日,西安白桦林小区的夏大妈找到了小区的物业人员,她有个房子在这儿出租,而房客拖欠房费已经一个多星期了,期间打电话不接,敲门也没人回应。

随后夏大妈和物业人员一起打开房门,进入了屋内,在卧室的床上发现了一具已经死亡的女性尸体。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

这个白桦林小区是刚建成不久,这栋房屋整体60平米左右,一室一厅,客厅内很空袋,只有个沙发和茶几,而卧室内则比较凌乱,衣柜也有翻动的痕迹,房内也没有钱包,手机等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而死者躺在床上,下半身赤裸,床单,大腿内侧有精斑,头部被胶带缠绕,双手被用尼龙绳反绑在背后。

经过法医检测,死者身高一米六五左右,年龄二十多岁,死亡时间至少在一个月以上。

因为小区是刚建成,没有暖气,加上死者所在楼层较高,严冬之下,即使死亡一个多月,尸体也比较完好的保存了下来,没有发生腐烂生蛆的情况。

但因为死者面部已经发生了霉变,房主夏大妈也不敢肯定这个死者就是她的房客。

根据租房合同,显示租客名叫何漫漫,夏大妈那儿还有何漫漫的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显示,何漫漫,安徽人,西安警方迅速和安徽警方进行了联系,并安排何漫漫父母过来进行DNA比对。

同时在死者的房间客厅和卧室里各有一本台历,时间都是2013年1月,而且还找到了几张购物小票,时间都是2013年1月9日,还有一张照相馆的取相凭证,时间是2013年1月10日,警方到照相馆进行了核实,照片并没有取,据此,警方判断死者死亡时间很有可能就是1月9日。

而后何漫漫父母到来后,经过DNA比对,证实了死者就是夏大妈的租客,何漫漫。

法医在对何漫漫尸体解剖的过程中,发现何漫漫的面部整过容,同时也进行过隆胸手术。

而且根据何漫漫的身份证号查询,发现在2012年11月到12月期间,何漫漫在西安多家宾馆有过开房记录,警方怀疑何漫漫很可能是个从事特殊行业的工作者。

但对何漫漫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的时候,却很不顺利,何漫漫的父母只知道女儿在外打工,但具体干什么他们并不知道。

只是在2013年1月份的时候给何漫漫要过照片,给她相亲用,这也是何漫漫去照相馆拍照的原因。

但这些对于何漫漫的社会关系排查,却并没有什么实际帮助。

现场勘察工作中却又有了新的发现,在卧室床头柜一角的地上,有一个闹钟,闹钟后壳以及电池已经脱落,闹钟的时间停留在3:14。

警方推测这个闹钟有没有可能是死者和嫌疑人搏斗时摔在地上的,如果是的话,那这个3:14的时间,就有可能是死者的遇害时间,虽然不确定是下午三点还是凌晨三点,但至少有了个大致范围。

而在卫生间内还发现了用过的避孕套,从避孕套中也检测处了DNA信息,后经过比对这个避孕套中的DNA信息和死者身上残留的精液中检测出的DNA信息,是同一人!

白桦林小区由于刚建成不久,小区内监控也是在逐步安装中,物业包括居民人员都不是很多,所以警方在小区内进行走访排查也是一无所获。

随后考虑到死者可能从事性服务行业,警方拿着从照相馆取回的死者照片,在全市内的娱乐场所以及酒店足疗店等地进行摸排走访。

就在警方一筹莫展之时,现场勘察人员又发现了重要信息,在死者卧室的台历背后,有着一行字,写着一个“段”字,和一个手机号码。

警方根据手机号码迅速找到了这个人,段刚,1981年生,西安本地人,是一个普通职员。

警方对段刚进行了严密监控和调查,段刚一家三口和父母妹妹住在一起,平时开一辆十万元左右的银灰色轿车,而段刚的生活很简单,平时就在家里,孩子幼儿园和公司三处来回往返。

没什么特别发现后,警方对段刚进行了传唤审问。

在警局,段刚看到何漫漫的照片后,称这是他的一个朋友,叫做何莹莹。

他们的认识也是个巧合,是在2012年12月中旬左右的一个晚上,何莹莹拉着一个行李箱拦下了段刚的车,说要去机场,愿意给段刚300元,因为报酬丰厚,段刚就拉了这趟私活。

到机场后,何莹莹还要了段刚的手机号,说以后请他吃饭。

此后没过几天,段刚就接到了何莹莹的电话,何莹莹自己声称是做服装生意的,刚到西安不久,段刚虽然已婚有孩子,但对这段突如其来的桃花运也并没有排斥。

两人关系慢慢就发生了变化,从朋友变成了情人。

段刚承认,在1月9日下午,他去到何莹莹住处,和何莹莹发生了关系,而当警方问到离开时间时,段刚说是下午三点左右。

这个时间和闹钟的时间高度一致!

何漫漫化名何莹莹认识了段刚,两人发展成了情人,而在1月9日,下午三点多,段刚和何漫漫还发生了关系。

随后经过DNA信息比对,证实了何漫漫身上以及卫生间里避孕套上的精液都是段刚的。

在段刚的车内,还发现了尼龙绳和胶带,和何漫漫尸体上发现的尼龙绳和胶带一模一样。

段刚称,尼龙绳和胶带也都是何漫漫让他帮忙买的。

线索来得太过容易,一切都过于顺利,貌似所有证据都指向了段刚。

而经过现场的又一次勘察,警方更是发现了问题。

何漫漫死亡的卧室以及客厅内明显精心打扫过,别说凶手的指纹鞋印,就连何漫漫本人的指纹鞋印,警方都没有找到。

能打扫得如此干净,说明此人对警方的办案手段有一定的了解,而如此缜密的一个人,怎么可能留下床单上的精斑,以及卫生间的避孕套?

这些物证在这个被精心打扫的房间内出现的过于唐突,同时那个摔在地上的闹钟,

电池盖还在床头柜上,而电池还落在了抽屉里,

按照闹钟摔下去的地方,电池盖和电池出现的地方也都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