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织金:扎实推进职务犯罪追赃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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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职务犯罪案件。

2021年以来,贵州省织金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规范涉案财物监督管理,扎实推进职务犯罪追赃挽损工作,在审查起诉阶段共计追赃挽损450万余元。

转变司法理念,推动追赃挽损工作做细做实。织金县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应追尽追、增强追赃挽损实效”的工作要求,将追赃挽损作为案件必备要素进行严格审查,依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追赃挽损;建立职务犯罪追赃挽损工作台账,通过类案分析、案件质量评查、自查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同步审查洗钱犯罪行为,发现线索规范流转,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加强协作配合,实现追赃挽损全覆盖。织金县检察院外部主动加强与监察机关、法院的沟通,提高追赃挽损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内部加强与案管、计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追赃挽损工作。该院以提前介入为抓手,就违法所得、赃款去向、涉案财物处置和追缴等提出意见,对在监察调查阶段未退赃案件,以案件审查为基础,进一步深挖涉案资金流向,深入开展思想工作,发现符合追赃条件的,及时启动追赃程序;在审判阶段持续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依法对涉案财物提出处置意见。

发挥制度优势,追赃挽损与认罪认罚有机结合。织金县检察院积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涉案人员主动退赃,办案全过程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辩护人及时沟通,充分发挥辩护人的作用,强化释法说理工作,把退赃情况作为强制措施适用、提出从轻从宽量刑建议的重要依据,切实提升追赃挽损效果。如该院在办理杨某受贿案中,在向杨某家属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后,杨某家属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上缴赃款293万余元。

(张晴 杨林)(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