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在武汉市武昌区,一名2岁幼儿随地小便的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轩然大波。近日,一起因儿童随地小便而引发的滑倒伤害案件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最终判赔撒尿小孩的家长赔偿11万有余。该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网友评论:“这是整个动物界有史以来最贵的一泡尿!

这让小编联想到了撒尿小童小于廉的故事,这个故事可以说全世界知名。虽然故事有多个版本,但最著名的还是一泡尿救下一座城——传说西班牙占领者撤离布鲁塞尔时,打算用炸药炸毁城市,幸亏一个名叫于廉的小男孩夜出撒尿,浇灭导火线拯救了全城。至今这个小孩撒尿的雕像还矗立在布鲁塞尔城市中间。

好了,闲话少叙,本文将就2岁小童撒尿案详细分析并呈现该案的始末,旨在引发大家对于儿童监护责任和公共教育的思考。

事件经过

2022年6月某天,刘某在一家医院儿科门诊处给自己的孩子挂急诊号。然而,在匆忙之下,他没有留意到地面上的一滩“水”,不幸滑倒并受伤。经过医院的鉴定,刘某的伤势被认定为十级伤残,接受了昂贵的手术治疗,医疗费用高达3万余元。为了索回损失,加上自己的误工损失、残疾赔偿金等,刘某要求医院赔偿总额近20万元,但协商未果后将其告上法庭。

在庭审中,视频证据显示,在刘某滑倒前的12秒内,一位保姆带着2岁半的小杰在医院大厅,小杰随地小便。由于保姆的位置正好挡住了导医台工作人员的视线,导致工作人员无法及时发现。事发后2分钟,保姆带着小杰回到现场,清理了地上的尿迹后离开。

庭审过程中,法院根据刘某的申请追加了小杰及其父亲参与诉讼。小杰的父亲称孩子有尿急的毛病,请求法院对责任进行减轻。而医院则认为,刘某滑倒受伤的原因是小杰随地小便,医院并非直接侵权人,且医院已经在大厅进口、两侧和台阶等处设置了“小心滑倒”的提示。医院工作人员在刘某摔倒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理,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因此不应负责任。

然而,经过审理,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认定,刘某的滑倒受伤虽然发生在医院门诊大厅,但出现这一意外是由于小杰随地小便并且尿迹未及时清理所致。在小杰小便时,保姆的遮挡导致工作人员无法及时发现和制止。从小杰离开到刘某滑倒,仅仅12秒的时间内,即使医院设有巡视的清洁人员,也无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察觉并采取措施。因此,法院认为造成刘某伤害的责任主体是小杰。

同时,法院也认定,刘某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他在行走时没有注意到地面的情况,并且穿着拖鞋,这在湿滑的地面上不利于防范意外。因此,法院决定小杰的父亲承担了70%的赔偿责任,赔偿刘某各项损失11万余元,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尽管小杰的父亲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并裁定驳回上诉。法官在处理该案时强调,虽然儿童因年龄小而自我克制能力尚不成熟,但这并不影响监护人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当孩子的行为已经造成一定公共风险时,应该及时制止其行为或告知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以辅助消除风险。不能因为孩子年幼就逃避责任。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在父母的监护下茁壮成长。

这么贵的一泡尿,能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撒尿不能随便撒,尤其是在公共场所。有可能撒的尿会导致别人摔倒,甚至摔伤摔残,这样一来对自己和别人都不好。

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的行为。孩子有随时撒尿的习惯,外出时可以给孩子穿上尿不湿,这样可以省很多事,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给自己和他人都能带来方便。

家长要尽好自己作为监护人的教育责任。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社会意识。

公共场所要加强管理和安全提示,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江湖辣评:“孺子出行未谙规,尿遗通道终后悔。滑倒路人致伤残,高额赔偿可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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