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别再以讹传讹了,重庆一职校门口女子打保安的事实真相来了,并非像网上普天盖地所传言说那样,事实情况是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食堂工作人员贺某,因未戴头盔驾电动摩托车想进入校园,与进行劝阻的学校保安郑某发生口角后进而产生了肢体冲突。

后经医生检查诊断,贺某左髌骨骨折,郑某头部、腹部软组织挫伤,正在接受治疗。目前,警方已立治安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虽然通报已经出来了,但是大家还是对此事议论纷纷,看看大家是怎么说的吧:

学校规定的,保安只能执行,身为看门的保安只能执行,你要强闯保安就有权利阻拦推开你,看清楚视频,保安是先动手推开女子,而女子却大庭广众直接动手扇人耳光,保安也是人啊。
不管怎样,女子先打保安的脸,就是对人家人格尊严的极大侮辱!打人不打脸,这道理就不懂?希望她以后长点心眼!
大多数人、守规矩的人,门口的一个告示、门卫的一句话,不让进,可能就不会进了,也许有陪着笑脸说着好话央求要进的,像这种蛮横无理、没有规则意思的人是少数。
既然学校规定了外来人员必须登记,你属于外来人员就应该登记,而不管你是校长或者是老师的亲戚?况且为学生安全着想,你这种不能控制自己情绪的人更应该登记。保安拦着你是尽职守责,同时保安也是人不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囗。
当保安负责的执行工作条例和要求时,有人指责他有什么权力这样那样,当校园如果发生刑事案件的时候,又有人指责保安不够负责任。为了孩子们周全,到底是怎么操作才能让网友们满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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