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君子禄

昨天的瓜可真够大的!

重庆,一位中学校长和女下属在出差期间被偷拍到住一个房间。

作为教书育人的老师,双双在出差期间鸳鸯戏水,且被偷拍爆料,还真是闻所未闻。

事情出来后,网友们争论得热火朝天,有人说这位校长和女主任只是违反了道德,并不违法,但这位偷拍者却违法了,事实真的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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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因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重庆某中学校长唐某和教科室主任苟某在外出考察时,被监控拍下同住一室的情景。

据爆料者讲,苟某每晚都会进入唐某房间过夜,早上六七点再回到自己房间。且两人都是已婚。

校长和女下属在出差期间也不忘交流感情,一时间引发很多网友的积极评论。

中学校长,教导主任。单是这两个词,就足以引发人们的关注了。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老师们的行为更是直接影响到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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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曾想,竟然有这样的校长和老师,这也太颠覆人们的三观了。

大家平常对这种事情已司空见惯,但因为这次被爆料的是学校的校长和教导主任,所以评论区也是分外精彩。

“这样上下级之间的事情很多,只要他们不影响教书,私事就不要管人家了。”

“考察嘛,就该在一起聊聊,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和想法,他们有时候还要做研究,探讨什么最佳计划什么的,也没错吧。他们做事风格可能就是兢兢业业,有时候可能会通宵达旦,这样的好校长和好主任,实在“难能可贵”!”

“1,女主任在陌生地方一个人睡一房间有些害怕; 2,校长和主任白天考察学习,晚上通宵达旦研究工作,精神可嘉; 3,校长和主任两人晚上在一起是研究工作还是做情感交流,只有天知地知他俩知,既没有影响公共秩序,也没有破坏双方家庭,是他俩的共同隐私,应受法律保护。”

从上面评论可以看出来,现在网友们的评论都是含蓄且有礼貌的,用最温柔的语气说着最讥讽的话。

当然,在众多评论中,网友们最关心的是三个问题。

第一,偷拍者是谁?

第二,偷拍者是如何拿到监控的?这个视频是如何暴露出来的?

第三,校长和女主任最多就是违反道德,可偷拍者却触犯了法律。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今天这篇文章,咱们就站在法律的角度来展开分析:

偷拍者是谁?

大概有三个人。

第一个,是该校长的家属。

第二个,是该女老师的家属。

第三个,是他们学校的同事。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该女下属每晚自己去校长房间,第二天早上再出来。说明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了。

网上查到的,唐某50多岁,苟某40多岁,一个是温文儒雅的学校领导,一个是美艳动人的能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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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他们早在之前的工作中日久生情,这次出差,只是借机公费谈恋爱。

但别忘了,他们都是有家庭的人。

但凡生活中背叛家庭的,其爱人不可能不疑心。

所以,这个视频有可能是他们双方家属中的其中之一放到网上的。

之前隐忍,是没逮到机会。也有可能,之前劝阻过,但没用,迫不得已才用了这招。

当然,偷拍者也有可能是他们同行的同事。

一般考察工作,不会只去两个人。唐某和苟某有这样的关系,为掩人耳目,他们也会带其他人去。

但因为平常唐某对苟某太过照顾,或者说苟某太高调,学校的好处都让她给占用了,指定会引来别人的不忿。

也或者,该同事是个正义之人,见不得两个有家庭的人做出如此苟且之事,于是凭着自己职位不保的风险,也要把这件事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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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酒店监控不会随便提供给一个外人,酒店工作人员也不会认识唐某和苟某。他们不会冒着以后酒店没客人的风险,把视频给陌生人。

一旦监控被泄露,就意味着酒店安全无保障,以后谁还敢去他那里居住?

所以,最大的可能是,要么是这个人买通了酒店内部工作人员,要么就是他知道唐某和苟某在这个酒店住宿,所以住在邻近房间,自己偷拍的。

这个答案,且看后续调查进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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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我在标题上写了有四个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有朋友可能会问,明明是两个主角,再加上一个爆料者,最多只有三个人,哪里来的第四个?

1、唐某和苟某违背了婚姻的忠实原则,更违背了公序良俗

唐某和苟某都是有家庭的人,他们在工作期间同居,可见平日早就有亲密关系,他们的行为,违背了婚姻的忠实原则。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婚姻是什么?

是两个人走入家庭,在共同生活中一起构筑美好人生。夫妻应该互相忠实,是婚姻的底线。更是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触碰的底线。

可唐某和苟某却背叛了各自的爱人,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伤害。他们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婚姻的忠实原则,更违背了公序良俗。

可想而知,这场风波,势必会波及到双方的家庭,爱人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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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唐某而言,或许风波过后,他的家庭会安然无恙。这是很多家庭的通病,妻子为了孩子会隐忍。

但苟某却大概要为这次的行为买单,即便她的丈夫再爱她,在面对这样的视频时,他们的家庭会怎样?我们不得而知。

当然这里不是说有性别歧视,而是社会对男性的宽容度会比较高,我们会看到身边很多这样的例子,男人出轨,女人多数会为了孩子选择原谅。可女人只要犯这类错误,基本上都是自掘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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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唐某和苟某会被处以行政处罚

有网友说,唐某和苟某最多只是违反道德,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请别忘了,他们可是学校的校长和教导主任,他们的行为,的确没有违反刑事和民事,但会被行政处罚。

《教师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两个有家庭的老师,做出如此事情,就是品行不良。当地教育局已经发出通报,对此事已经立案侦查,将会从严处理。

就如作家茨威格在《断头王后》中写的:她那时候还太年轻,不知道命运馈赠的所有礼物,其实在暗中早已标好了价格。

唐某为了一时激情,最终事业,家庭,名誉受损。

苟某为了这次的偷情,同样事业,家庭,名誉受损。

春风得意一时狂,谁知跟头在后边。

作为一个老师,身负神圣使命,不以教书和学业为重,却沉溺于男女之情中,正如有人所说:如果欲望和利益 带偏了师德 ,我们拿什么去培育 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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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爆料者涉嫌泄露他人隐私,将会被处以治安管理处罚

这段视频,是他人的隐私,且不说唐某和苟某的行为有多么不端,但每个人都享有隐私权和人格尊严权,这段视频的暴露,将会给两个人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我们都知道。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不管一个人有多大的错误,他都是享有隐私权的。该爆料者明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却依然把视频上传,虽然他这么做起到了好的作用,但他的行为却触犯了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们为爆料者点赞,为他敢于跟向唐某和苟某这样的行为挑战点赞,但我不得不说,他有可能涉嫌泄露他人隐私,会被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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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下面该说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了,我说了四个人有可能受到处罚,可是现在只说了唐某,苟某和泄露视频的人,还有一个是谁?

前面我分析了,视频之所以暴露出来,有可能是他们的家属或同事偷拍后泄露出来的,但也有可能是他们找到酒店,要到这段视频的,那么,除非他们说东西被偷了,要求查看监控,一般人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但还有一个可能,就是该爆料者买通酒店工作人员,要求查看监控,当然,这个只是推测,如果真是买通的,那该工作人员就也涉嫌泄露他人隐私。

那么,您认为这个视频是如何泄露出来的?

我是

@君子禄说法,一个用大白话讲案例的人,每天陪您一起从案例故事中学法

#秋日生活打卡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