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号称“中华战龙”的王延龙与泰国传奇选手播求-班柴明(Buakaw Banchamek)进行了一场比赛,这两人能在一起对战本来就挺出人意料,没想到的是结果更加让人意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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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比赛明确写的是自由搏击也就是踢拳规则,不得不说开局王延龙表现还确实不错,他各种转身腿法打的播求非常不适应,虽然没有造成更多的伤害,但就场面以及对比赛节奏的掌控来说还是很有帮助,也引起了现场观众的欢呼呐喊。

紧接着,播求开始发力,压进的重拳、正蹬还有膝撞一时间将比赛节奏夺回到自己手中,但是问题就出在这个时候。

王延龙似乎对播求的膝撞非常诧异,并且对裁判表示播求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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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继续后,播求再次膝撞,王延龙又再次表示播求犯规,而裁判和王延龙解释着技术动作,似乎是在说规则允许单次膝撞,但王延龙却趴在围绳上拒绝继续比赛。此时,播求一脸茫然,观众也是都非常不解。

随后,王延龙拿起话筒表示:

“我们用的是拳和腿,在之前我们说过可以和播求打MMA,我说我们可以摘掉拳套打MMA,他非要犯规,那我们什么都用就OK了,MMA,MMA什么都可以用了…”

最终,结果更加出人意料,裁判竟然举起了两个人的双手宣布平局。

播求对此当然是不甘心,他现场和教练展示了一些技术动作算是补偿观众们看不完比赛的遗憾,也引起了阵阵欢呼。

赛后,一个名为“正佳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的账号发文称这场比赛“因双方对膝法使用产生了认知分歧和争议,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最终经裁判组委会商议,比赛以无结果的方式结束。”最终的落款是“大赛组委会裁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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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据报道,本次“正佳国际搏击超级大赛”的主办方正是“正佳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而且王延龙也是“正佳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的签约演员。

这就更加让人疑惑了,场上出现由规则引发的争议,不正是要赛事主办方来公布规则,说明情况,并且最终做出公正的判罚吗?

为何要在场上由两位选手来“达成共识”?如果规则规定不允许使用膝撞,那么播求犯规应该处罚。

如果规则允许使用膝撞,那王延龙主动退赛,就应该判他被TKO告负,怎么规则还需要现场去协商呢?

而且,裁判就是规则的执行者,裁判没说播求犯规,那播求就是没有犯规。

如果选手都可以这么操作,并且还不会被判负,那处于劣势的时候完全可以以规则“未达成共识”为理由弃赛,这样就能立于不败之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