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平顶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下发通知,要求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城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城管局静态交通执法机动大队切实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静态交通服务型执法工作。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9月29日7时起至10月7日7时,平顶山市静态交通执法部门将在平顶山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和人员集聚区的商业区域、休闲区域、游览区域,认真落实住建部“721工作法”,在保障道路畅通和市容秩序的前提下,对轻微的违法停车行为,注重采取口头警告、张贴“违规停车温馨提醒卡”、教育劝离等执法方式,最大限度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

  通知明确:

外地来平顶山市探亲访友或商业活动的车辆,轻微违章,不予处罚;

本地在外创业就业返乡人员的车辆,轻微违章,不予处罚;

对未造成交通拥堵,不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轻微违法停车行为,采取口头警告、教育劝离等方式执法,不予处罚;

群众举报投诉,影响其他行人和车辆通行的违停车辆,只要车主及时纠正违停行为,可不予处罚;

车辆单排顺向停靠在双向四车道以上宽度的道路两侧,节日期间暂不作为违停处罚。

严重堵塞交通,通知车主挪车不予理睬的,或者无法联系到车主的车辆,按照执法程序处罚或拖移。

市城管局纠察队将加强监督检查,杜绝以“人性化执法”为由,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甚至造成交通拥堵,最大程度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

编辑:李东东

来源:掌上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