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警方捣毁一犯罪团伙,21人落网…

近期,按照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和打击整治“网络水军”专项行动部署,临汾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坚持以打开路、源头治理,严厉打击“网络水军”突出违法犯罪。2023年8月,临汾警方成功侦破一起搭建网络平台为抖音账号有偿涨粉、刷评论、点赞等“网络水军”案件,抓获应某某等犯罪嫌疑人21名,扣押手机210部、电脑4台、同步器16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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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2022年4月至2023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应某某以盈利为目的,自行搭建接单平台和任务派发平台,招揽人员多名,通过在微信群、抖音等平台打广告的方式进行接揽业务,并雇佣部分工作人员为网络用户的作品宣传、广告推广等网络视频作品有偿提供虚假“转评赞”服务,他们通过发布虚假评论、制造虚假转发量、点赞量,为网络作品制造热度进行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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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团伙的客户或上游代理通过联系应某某议价后,在应某某自行搭建的接单平台进行下单,经应某某审核后,该订单上传到任务派发平台或者其他价格更低的接单平台,由下游代理团长或工作室接单,应某某根据做单量进行结算。

截止案发,应某某帮助账号涨粉、刷评、点赞等所有订单的经营总额已达5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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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抓捕组织者、工作室、员工等角色犯罪嫌疑人21名,查扣手机210部,网络设备16套,涉案资金200余万元,经分析,共关联梳理出全国28个省491名涉案人员。

警 方 提 示

“网络水军”通常简称水军,是指在网络中针对特定内容发布特定信息的、被雇佣的网络写手,他们通常活跃在电子商务网站、论坛、微博、抖音等社交网络平台中,伪装成普通网民或消费者,从事编造虚假信息、诽谤攻击、非法推广、刷量控评、有偿删帖等违法活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水军”属于违法行为,切勿以身试法。

维护清朗网络环境,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警民携手,共创文明、清朗网络家园。

来源:临汾网警

临汾这两人自制电网非法捕猎野猪…

为深入推进“昆仑2023”专项行动,安泽公安持续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活动,全力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近日,安泽县公安局食药大队侦破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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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23年9月2日下午,安泽县公安局民警在马璧镇石槽村抓获利用自制电网非法捕猎野猪的犯罪嫌疑人马某、郭某,当场查扣猎获物完整野猪2头、野猪后腿1条及电瓶、逆变器等作案工具。犯罪嫌疑人马某、郭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猎,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二款之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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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通过划分禁猎区、确定禁猎期等对野生动物资源进行保护。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枪支、电力、毒药、炸药、铁夹、鸟网等禁用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都是我国刑法所明文禁止的犯罪行为。

安泽公安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破坏自然保护地、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犯罪活动。同时倡导广大群众呵护野生动物、爱护生态环境,自觉抵制非法收购、出售、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共同守护和谐美丽的生态家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安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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