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上提问关于暖气报停的问题,网友表示去年把暖气报停了,今年依然不继续使用暖气,需要再次报停吗?是否会产生欠费?

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四和供热回复表示,暖气复用业务应在每年的10月15日之前办理,报停业务仅需办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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